王鴻薇敗訴判賠50萬 潘孟安:立刻道歉刪造謠貼文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季相儒攝影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疑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擔任總統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時,住綠能廠商豪宅,被潘孟安提告求償,臺北地院判決王鴻薇敗訴。潘孟安今天說,王鴻薇多次抹黑造謠、惡意攻擊,令人不齒,應立刻道歉、刪除造謠貼文。

王鴻薇質疑潘孟安擔任總統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期間,住綠能廠商豪宅,潘孟安提告求償及移除文章等。臺北地院今天判決王鴻薇支付潘孟安新臺幣50萬元及移除文章,可上訴。

潘孟安晚間透過臉書發文表示,去年選舉期間,王鴻薇多次發文、召開記者會,抹黑他接受建商財團招待入住豪宅、造謠他接受財團供養等不實言論,今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出爐,證明真相不容污衊。

潘孟安表示,去年王鴻薇召開記者會當天,他已經拿出租約和匯款證明,王鴻薇始終裝作看不見,不斷要他佐證根本不存在、不是事實的抹黑。

潘孟安說,從政以來,清廉一直是他的核心價值。去年選舉期間,王鴻薇多次抹黑造謠、惡意攻擊,這樣的行爲令人不齒,他感到非常遺憾。他說,王鴻薇應立刻道歉,並刪除造謠貼文,若肆意誹謗抹黑,就應該以訟止謗,盼這樣的司法判決,能端正風氣。

王鴻薇透過臉書發文表示,潘孟安以濫訴手段威嚇,讓人民、媒體等監督單位噤聲,無疑是國家最大的悲哀,她身爲立法委員,爲民監督本於職責,揭弊內容皆有所本,她已做完整查證,潘孟安自始至終提不出租約及匯款證明,法官竟做出有利於潘孟安判決,她將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