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虐童案社工被銬!名律師逆風挺警「逮捕程序上銬很正常」
保母虐童案社工被銬!名律師逆風挺警「逮捕程序上銬很正常」。(圖/翻攝畫面)
臺北市一名1歲男童凱凱(化名)去年透過兒福聯盟的安置,由一對劉姓保姆姊妹負責照料,未料卻慘遭毒手被虐身亡。陳姓女志工也因涉僞造文書、過失致死遭警方「雙手上銬」移送,引發輿論認爲不妥,甚至連警方內部都要進行懲處。爲此巴毛律師陳宇安卻逆風挺基層警察,直言「逮捕程序上銬很正常」。
臺北地檢署昨(12日)指揮文山二分局兵分3路,前往兒盟、陳姓女社工住處等地搜索,並以被告身分傳喚陳女到案。陳女雙手上銬被移送北檢,檢察官復訊後,依過失致死、僞造文書等罪諭令30萬元交保。不過解送過程中,陳女因曝露戒具並遭媒體拍攝,引發各界對於警方使用警械涉違反比例原則的質疑。
對此,律師陳宇安持不同看法,在臉書粉專貼文指出,「現在不應詆譭社工,但急着幫她喊冤會不會也太着急了一點,如果她在整個環節裡面有疏失,就有可能涉及刑責啊,不是說個案很多、很忙、很辛苦就理所當然欸」。
陳宇安表示,「一堆人開始出來洗地說社工多辛苦多有熱忱,我真的滿頭問號,所以你們都看過全案卷宗,確定這個社工沒有問題?」她認爲「逮捕程序上銬很正常」,目前譴責或護航都言之過早。
社工不是兇手,爲什麼要上銬送辦?陳宇安舉例說明,好幾年前有一個內湖託兒所保母悶死小孩的案件,當時同教室的保母、託兒所的主任跟負責人都以過失致死送辦,「他們都不是『殺人兇手』,但在整個過程中都被認爲有疏失,導致幼兒死亡而起訴」。
陳宇安提到,一審的時候,法院認定主任監督不周有過失,同教室保母未注意到幼兒狀況也有過失,而被判有期徒刑;二審的時候,主任才被認定「沒有過失」而無罪。
陳宇安表示,簡單來說,在整個環節中,即使不是直接致小孩於死的人,如果有過失導致小孩死亡,也有可能構成過失致死,「不要再講什麼有疏失,但又不是兇手怎麼可以被抓這種奇怪的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