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季到!綜所稅試算通知書已寄出,財政部提醒「4大新規」眉角多
財政部今(25)日開始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並新增「查調資料稅額估算表」,也祭出獎金鼓勵納稅人透過網路申報。 記者呂俊儀/攝影
報稅季到了!財政部今(25)日開始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臺北國稅局表示,今(113)年5月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有四大新規定,包括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至20.2萬元、CFC制度首度申報、舊制房屋售屋所得等。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表示,今年綜所稅申報件數會比去年略增,有機會到670萬件,營所稅以年增3%估算,可能落在109萬件,以報稅方式來看,去年手機報稅約165萬件,今年希望成長到185萬件,整體網路報稅去年約500萬件,今年可能到510萬件。
財政部進一步指出,稅額試算書寄發今年約162萬件,比去年少約45萬戶,過去寄發沒有采用,如過去兩年適用但沒采用、去年不適用但也能完成申報,今年將排除寄發,減少行政資源浪費。
宋秀玲也希望,因應節能減碳與無紙化,財政部新增「查調資料稅額估算表」供下載,希望取代稅額試算通知書。
財政部也延續網路報稅獎勵,今年總獎金465萬元,總共有11836名,其中頭獎獎金20萬元。
財政部四大新規定看過來
臺北國稅局局長吳蓮英特別提醒,112年度剛滿18歲者(94年度出生),則可選擇自行申報或被列報扶養。
再者,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調高至20.2萬元,宋秀玲說,該部分受惠約235萬戶,另外,員工伙食費免計入薪資由2400元提高至3000元。
財政部指出,納稅義務人按財政部公告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乘以納稅義務人「同一申報戶人數」計算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其依所得稅法規定得減除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包含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的差額(基本生活費差額),可自當年度綜所稅總額中減除,不予課稅。
另外,CFC去年已開始起跑,5月將首度申報,個人及其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低稅負區關係企業股權合計達50%或具有控制能力者,要並同綜所稅結算申報書申報。
而財政部先前發佈「11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個人出售適用舊制房屋,應提示證明文件覈實計算所得;若稽徵機關僅查得或納稅義務人僅提供交易時的實際成交金額,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而房地總成交金額達「一定金額門檻」,應以查得的實際房地總成交金額,按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佔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比例計算歸屬房屋之收入,再以該收入的17%計算其出售房屋所得額。
若房地總成交金額未達前揭金額門檻者,按房屋評定現值之一定比例計算其房屋交易所得額,如臺北市爲45%。
財政部先前公佈各地區成交金額門檻如下:臺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6000萬元以上、新北市4000萬元以上,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3000萬元以上。其他地區,房地總成交金額200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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