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提醒 企業申報暫繳注意營所稅修正

財政部。(圖/記者陳韋帆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財政部今(28)日提醒營業人,營所稅暫繳申報匙間到下週一(10月1日),財政部提醒,尚未申報的企業記得申報。

爲減輕納稅義務人年度結算申報時(隔年的5月)一次負擔大額稅款壓力,同時便利國庫資金調度,一般企業自每年9月1日起,須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所稅應納稅額先暫行繳納一半。

不過,若公司組織會計帳冊簿完備且經過會計師簽證,也可直接以當年度上半年的營業收入總額試算今年的營利事業所得額與暫繳稅額。

但是財政部提醒,因爲今年2月修正所得稅法,營利事業辦理107年度暫繳申報時,如採用試算申報,首先要注意的重點就是,應以修正後稅率20%或18%,計算應納暫繳稅額。

也就是說,107年度營所稅稅率由原本的17%,向上調高爲20%,不過,如果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未逾50萬元者,適用稅率爲18%,營利事業在採試算申報時,應採用新的稅率,注意適用稅率所出現的變動

財政部提醒,若營業人未能在規定期間內繳稅,將自10月2日起至實際繳納日止,按暫繳稅額依固定稅率1.04%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營業人必須多加留意。

今年營所稅暫繳申報期間爲9月1日至10月1日,納稅義務人可透過多元管道繳稅,務必把握最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