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免辦營所稅暫繳 連三年實施

(財政部外觀。圖/本報資料照)

受疫情衝擊企業,今年第三度適用免辦暫繳優惠。財政部近日發佈函釋指出,受疫情影響者包括適用各部會紓困措施、營收驟減等企業,今年皆可申請適用免繳營所稅暫繳稅款、等到2023年報稅季再一併繳納,初估影響我國約千億元稅收。

官員表示,若企業已依照紓困條例適用各部會紓困措施如交通部、經濟部補貼等,可直接申請適用免繳暫繳稅款。

另外,如果是近兩年已適用免辦暫繳、退還營業稅留抵稅額,或是已適用營所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等延分期繳稅的企業,可直接適用免辦營所稅暫繳,不用再提出申請。

若企業未能適用政府紓困措施,財政部也提供覈實認定原則,只要企業自2020年起連續兩個月平均營業額或任一月營業額較2019年下半年或2018~2019年同期衰退15%以上,也可依營業額證明申請免辦暫繳。至於其他營收驟減情況,也可採個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