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明年起實施全球最低企業稅制,跨國巨頭需繳15%所得稅

財聯社9月3日訊 (編輯 李林/實習編輯 陳宇嘉)中東國家巴林近日宣佈,根據其2024年第11號法令,爲跨國企業(MNEs)引入國內最低補充稅(DMTT)。

新的跨國企業(MNEs)稅收框架將於2025年1月1日生效,全球營收超過8.3億美元(約合7.5億歐元)的跨國企業在其境內產生的利潤,將被徵收15%的國內所得稅。此舉標誌着巴林成爲海灣地區首個正式實施全球最低企業所得稅率制度的國家,旨在與經合組織(OECD)的相關標準接軌。

根據巴林國家稅務局發佈的消息,新稅法通過2024年第11號法令的頒佈,與OECD關於全球稅收公平與透明的指導原則接軌,展現了巴林對全球經濟公平性的承諾。該稅制僅針對全球營收超過8.3億美元的跨國企業,要求這些企業在規定期限內向國家稅務局註冊。

此舉是巴林自2018年加入OECD包容性框架並支持雙支柱國際稅收改革以來,持續參與國際稅收合作的一部分。OECD的全球最低企業稅規定,大型跨國企業在其運營的所有國家至少需繳納15%的所得稅,旨在減少跨國公司通過避稅地等手段逃避稅收的行爲。

OECD預計,該政策將使企業未充分徵稅的利潤減少約八成,從而跨越地理界限、國家收入邊界和避稅結構。目前,已有超過140個國家承諾實施這一新的全球稅收協議。

在海灣地區,沙特、科威特、阿曼、阿聯酋和卡塔爾也已表示將採納新的稅收改革。

阿聯酋去年已推出聯邦企業所得稅法,稅率爲9%;沙特對調整後的淨利潤徵收20%的所得稅;科威特對在該國運營的外國公司利潤加收15%的企業附加稅,但此稅並非直接關聯於全球最低企業稅政策;阿曼與科威特類似,但爲特定行業提供稅收優惠和豁免。

卡塔爾則對外國公司利潤徵收10%的企業稅,而卡塔爾本土企業和海灣國家國民則免於徵收企業所得稅,但需繳納天課(Zakat)。

業內分析稱,隨着巴林的率先實施,預計其他海灣國家也將陸續跟進,共同推動國際稅收體系的公平與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