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跨越血緣的愛!同婚可收養子女 立院三讀通過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翻攝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修正草案。同婚伴侶共同收養或一方收養他方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表示,4年前的5月17日通過同婚專法,臺灣是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國家,現在也完成最後的任務,讓同婚家庭的領養不會再有血緣上或背景上的限制。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表示,此次修法保障同志家庭共同收養權利,臺灣已經可以單身收養,但是同性伴侶卻不行,使得同志收養的家庭,在法律上像是陌生人,一旦擁有親權的一方過世,孩子就會被出養或是安置,嚴重侵犯兒童權利,這次修法是保障跨越血緣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