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二手菸噴到抓狂…他罵金溥聰「X交狗雜」挨告 自爆「我也有X交」衆傻眼

溥聰王姓男子留言「X交狗雜」等語,提告妨害名譽王男辯稱「X交狗雜」並不是指金溥聰X交,更在庭上連喊「我也有X交阿」,讓衆人傻眼,但他仍希望能藉官司民衆關注菸害。(圖,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北市王姓男子質疑,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於2010年時,讓環保署撤回禁菸法案,害他天天被二手菸噴在臉上,便於2018年在新聞下留言「金狗男寵」等語,遭金溥聰提告妨害名譽。刑事一審判王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王男上訴遭駁回;北院12月18日民事開庭,金溥聰向王男求償30萬元,並要求在留言下道歉,但王男辯稱罵馬英九、金溥聰「X交狗雜」,並不是指他們2人X交,更自爆「我也有X交過啊」,讓衆人超傻眼,本案將於12月31日宣判

王男於庭上主張,本案與菸害有很大關係,要求調查歷審法官有無抽菸習慣,更控訴金溥聰於2010年1月間,用「一通電話」就讓環保署撤回禁菸法案,嚴重損害他呼吸新鮮空氣權利,又辯稱當時留言「金溥聰金狗男寵收煙商數億賄絡,…,馬英九還包庇,這兩支X交狗雜禍害歹浣有夠gbye」等語,並不是指金溥聰和馬英九X交,王男更連喊數聲「我也有X交過啊!」,讓衆人當庭傻眼。

王男接着說,若禁菸法案於2010年時通過,不會到2019年才「騎樓禁菸」(12月1日起,在連鎖便利商店咖啡店速食店騎樓吸菸者,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緩);王男引用2010年時,金溥聰替民衆向環保署反應,「禁止戶外走路抽菸」不合情理的新聞稿直指金溥聰當年「下架」禁菸法案,纔會害他天天被二手菸噴,並嗆明若不是因爲金溥聰,才讓環保署撤回法案,他願賠償60萬,甚至磕頭道歉都可以。

王男於庭外受訪表示,彰化縣2011年時,就將50條登山步道列爲禁菸場所,北市則在2018年底跟進,但新北目前大多數的步道並未列管,害他連爬山時都要被二手菸噴,若2010年時禁菸法案通過,不會讓各地的禁菸規範,到了今天還差這麼多,他的官司或許不會贏,但若能因此讓大家關注菸害,這一切也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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