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隆慧投資未按規定信披等遭警示

中新經緯12月10日電 據北京證監局網站10日消息,北京證監局對北京隆慧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北京隆慧投資”)出具警示函。

來源:北京證監局網站

北京證監局表示,根據2024年12月10日北京超圖軟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超圖軟件”)披露的《關於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的提示性公告》和北京隆慧投資披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北京隆慧投資在2021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期間通過旗下基金產品持續交易超圖軟件股票。2024年11月28日,北京隆慧投資合計持有超圖軟件股票的比例爲5.26%,成爲超圖軟件持股5%以上的股東。北京隆慧投資在持股比例達到5%後繼續買入上市公司股票,未按規定停止交易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北京證監局表示,北京隆慧投資的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第十三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北京隆慧投資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天眼查APP數據顯示,北京隆慧投資成立於2015年,註冊資本20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爲費鵬。公司經營範圍涉及項目投資、投資管理、資產管理等。(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