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支持 無人自動駕駛汽車跑網約車

可遠程配備安全員,北京:擬支持無人自動駕駛汽車跑網約車。(藍孝威攝)

據《北京日報》報導,北京自動駕駛汽車上路將迎來立法保障。近日,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就《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徵求意見稿)》對外徵求意見。北京市擬支持自動駕駛汽車用於城市公共電汽車客運、網約車、汽車租賃等城市出行服務。

北京市經信局相關負責人說,北京市將通過立法,重點解決特定區域自動駕駛汽車創新活動面臨的主要問題,在堅守安全底線的基礎上,爲L3級及以上自動駕駛汽車市場主體提供清晰、透明、可預期的制度規範。

按安全、循序漸進原則上路

2020年9月,北京率先規劃建設全國首個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圍繞「車路雲網圖」五大要素,開展車路雲一體化系統關鍵技術驗證。如今,市民在示範區已經能一鍵約來自動駕駛「出租車」(計程車),城市副中心三大文化建築周邊也有無人駕駛小巴投入運營,無人零售車、無人巡邏車、無人清掃車等紛紛上路。

「目前,北京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累計爲31家測試車企發放了道路測試的牌照,自動駕駛測試的里程超過2800萬公里。」北京市經信局相關負責人披露,爲進一步增強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技術創新能力,聚焦解決自動駕駛汽車商業化運營難題,有必要充分發揮地方立法實施性、補充性、探索性作用,爲開展自動駕駛汽車創新活動提供兼具確定性與開放性的管理框架,爲推動自動駕駛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徵求意見稿爲自動駕駛汽車設定了豐富的應用場景。符合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的自動駕駛汽車,按照保障安全、循序漸進的原則,可以開展道路測試、示範應用、示範運營、道路運輸服務試點等創新活動。

北京市擬支持自動駕駛汽車用於:城市公共電汽車客運、出租汽車客運(網約車)、汽車租賃等城市出行服務,除危險貨物運輸外的道路貨物運輸,擺渡接駁、環衛清掃、治安巡邏等城市運行保障,以及國家和北京市支持開展的其他應用場景。

道路測試、示範應用和示範運營擬實行申報確認制度,企業依照規定向主管部門申請,取得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試驗用機動車臨時行駛車號牌,方可在規定的區域、道路開展道路測試、示範應用、示範運營活動。

可遠程配備安全員

相關負責人說:「自動駕駛汽車是汽車產業發展的重要方向,是全球數位經濟標杆城市建設的重點工程,對於助推本市產業轉型升級,加快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首都高精尖產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自動駕駛汽車通行區域、道路的具體範圍,由北京市經信局等相關部門按照確保安全、方便管理的原則,結合自動駕駛相關技術和產品發展、通行影響、社會意見等因素初步擬定,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佈。北京市也支持智慧化路側基礎設施完善的區域全域開放,分階段、按片區開放重點應用場景。

「聰明的車」跑起來需要「智慧的路」。年內,全北京市將實現600平方公里智慧化路側基礎設施全覆蓋。根據徵求意見稿,北京市新建、改建、擴建道路也應當爲智慧化路側基礎設施預留空間;同時,也鼓勵充分利用現有路側基礎設施進行智慧化改造升級。

自動駕駛汽車上需不需要配安全員?當前,北京自動駕駛示範區已經有自動駕駛「出租車」開始無人化測試,安全員從主駕逐步過渡到副駕、後排和車外遠程。此次徵求意見稿明確,利用自動駕駛汽車開展創新活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駕駛人或安全員。但記者注意到,自動駕駛安全員可以是遠程配備。

駕駛人或遠程安全員將監控自動駕駛汽車運行狀態及周圍環境,發現自動駕駛汽車處於不適合自動駕駛的狀態或者系統提示需要人工接管時,及時接管自動駕駛汽車,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無人駕駛事故責任有「人」賠償

自動駕駛違法行爲和事故處理備受關注。此次也提出,自動駕駛汽車上道路行駛期間發生交通違法行爲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按照現行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和認定。車內有駕駛人的,依法對駕駛人進行處理;車內無駕駛人的,對車輛所有人、管理人進行處理。

如果自動駕駛汽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車內有駕駛人的,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警。車內無駕駛人的,遠程安全員應當立即報警。

車輛在自動駕駛系統功能未激活狀態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現行規定承擔責任;激活狀態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屬於自動駕駛汽車一方責任的,由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

報導稱,北京市擬每年定期對自動駕駛汽車創新活動整體情況進行評估,形成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開。年度報告包括自動駕駛汽車相關創新措施的落實情況,對道路通行效率、公衆出行方式、汽車產業和創新科技發展的影響,良好實踐經驗以及不足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