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檢察機關:將嚴懲隱瞞、謊報疫情等失職犯罪

圖爲1月24日,在武漢大學中南醫院重症隔離病房醫護人員病人治療。(新華社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1月30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關涉檢察訴訟工作公告稱,北京市檢察機關將嚴懲隱瞞、謊報疫情,未及時採取預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擴散等失職犯罪;嚴懲在疫情防控期間哄擡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和生產銷售僞劣防治、防護產品藥品的犯罪。

公告指出,北京各級檢察院將在2月3日恢復日常辦公。原定於1月31日至2月1日期間到檢察機關閱卷的,順延至2月3日後安排。

公告表示,關於危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檢察辦案和檢察監督,北京市檢察機關將嚴格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的有關規定,嚴懲隱瞞、謊報疫情,未及時採取預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擴散等失職犯罪;嚴懲在疫情防控期間哄擡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和生產銷售僞劣防治、防護產品藥品的犯罪。

公告強調,嚴懲患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傳播病毒、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治療造成嚴重後果的犯罪。依法受理關於各類危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立案、偵查和審判活動違法情況的舉報,及時開展檢察監督,努力爲疫情防控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