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關於促進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政辦發〔2024〕18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市關於促進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若干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關規定與《若干措施》不一致的,以《若干措施》爲準。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11月16日

北京市關於促進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專精特新企業(含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是優質中小企業的代表,是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力量。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促進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一)提升企業創新研發能力

鼓勵專精特新企業參與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利用財政資金設立的科研項目。鼓勵企業技術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共性技術平臺面向專精特新企業開放儀器設備資源。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以下簡稱“小巨人”企業)參與重點產品、工藝“一條龍”應用計劃。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申請技改補助。鼓勵專精特新企業參與新型產業創新平臺建設。

(二)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鼓勵高校、科研院所採取“先使用後付費”等方式授權專精特新企業使用科技成果;通過專利開放許可等方式,向專精特新企業轉化專利技術。定期舉辦專精特新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對接活動,推動科技成果與企業需求精準對接。

(三)推動企業科技成果產業化

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孵化器、專精特新特色園區、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羣等服務載體建設產研中試驗證平臺,向專精特新企業提供服務。支持龍頭企業聯合專精特新企業共建中試驗證平臺,定期發佈中試服務資源目錄。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加大技術產品創新和“首制首試首用”,給予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集成電路“首流片”、新材料“首批次”、醫藥“首試產”、信創“首方案”資金獎勵和推介。

(四)提高知識產權助企能級

支持專精特新企業開展高質量知識產權創造工作,根據其知識產權投入產出情況給予支持。爲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企業提供快速預審、快速確權和快速維權的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將更多“小巨人”企業列入知識產權優勢單位培育對象。引導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建設開發特色產業知識產權信息平臺和信息分析工具,爲專精特新企業提供知識產權培訓、信息分析、信息預警和產業發展諮詢等增值服務。

(五)推動質量標準品牌賦值

落實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政策,鼓勵專精特新企業參與國際國內先進標準制定。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創制先進團體標準。鼓勵專精特新企業參與制造業企業質量管理能力評價,引導企業提升質量管理水平。引導專精特新企業參與標準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開展質量管理和認證培訓專場活動。鼓勵行業協會、專業機構爲專精特新企業開展先進質量管理體系、品牌培育管理體系貫標服務和品牌管理培訓,提高企業品牌管理運作水平。依託產業計量技術創新能力載體,彙集服務資源,爲專精特新企業做好計量技術服務。

二、加強財稅金融支持

(六)加強財政稅收支持

用好中央財政資金積極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落實好結構性減稅降費政策,開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向專精特新企業提供“一戶一策”稅收徵管服務,定期精準推送減稅降費紅利賬單,助推紅利直達快享。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參與政府採購項目。鼓勵各區對首次認定的專精特新企業給予資金獎勵。鼓勵各區加大對專精特新企業在研發、成果轉化等環節的資金引導力度。

(七)提供精準信貸服務

持續打造“千億暢融”企業融資服務品牌。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穩妥推廣“總對總”業務模式,批量化高效服務專精特新企業。優化續貸政策,滿足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企業流動性需求。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持續開發“專精特新貸”特色產品,增加信用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及中長期貸款投放,強化供應鏈金融服務。引導金融機構爲專精特新企業提供更豐富、利率更低的“政採貸”金融產品。對符合條件並在本市獲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專精特新企業,在貸款利息、綜合成本費用方面給予補貼;對於銀行、擔保、保險、知識產權專業機構等,單獨或組合爲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且貸款發生不良的,根據本金中銀行、擔保、保險、知識產權專業機構承擔的風險,按一定比例進行風險補償。鼓勵有條件的區研究設立專精特新企業應急轉貸資金。

(八)拓寬直接融資渠道

落實“千帆百舸”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市培育工程,持續推進“掛牌倍增”行動,支持“專精特新”專板建設,對獲得股權融資的入板企業擇優支持。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快速申報北京證券交易所,提高企業發行上市與併購重組審覈效率。用好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政策,促進專精特新企業科技創新。充分利用市區兩級政府投資引導基金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聚焦重點產業鏈專精特新企業融資需求,開展“一月一鏈”投融資路演活動。

(九)完善保險保障機制

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貿企業購買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支持保險機構面向專精特新企業開發研發費用損失、知識產權、數字資產、出口信用、商業航天等保險產品,並鼓勵有條件的區建立保費補貼機制。鼓勵保險公司加強產品創新,爲重大技術創新產品“首制首購首用”提供產業鏈上下游配套保險服務。指導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企業享受“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和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支持。

三、深化數智轉型綠色發展

(十)強化國家試點引領

做好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建設工作,通過集中談判和批量採購等方式,降低專精特新企業轉型成本。聚焦細分領域,遴選一批工業互聯網平臺,加強數字化賦能供給,通過技術指導、訂單牽引、場景開放等方式帶動企業數字化轉型,打造一批轉型標杆。組織各區常態化開展“益企京彩”數字化轉型對接活動,推動企業“看樣學樣”。

(十一)加大數字化轉型資源供給

引導本市“雙跨”平臺、工業互聯網平臺等數字化服務商,研發推出“小快輕準”數字化解決方案或產品。用好全國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平臺,遴選一批符合本市產業特點的數字化解決方案和產品,通過服務券和資金補貼給予專精特新企業數字化診斷和轉型支持。

(十二)推動人工智能創新應用

引導人工智能企業聯合行業龍頭企業構建垂直行業通用大模型、開發平臺和應用程序接口(API)。鼓勵專精特新企業從小切口、實場景出發,使用大模型開發商業化應用,通過模型券降低企業使用成本,支持企業開展人工智能大模型應用探索和落地實踐。

(十三)支持節能低碳發展

支持各區保障能效水效水平高的專精特新企業新增投資項目。支持專精特新企業使用綠色電力。遴選一批診斷服務商,爲專精特新工業企業提供綠色診斷服務。支持專精特新企業開展節能診斷。鼓勵有條件的區對首次獲得碳中和認證的專精特新企業給予資金獎勵。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建設綠色工廠,創建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

四、促進企業融通發展

(十四)推動大中小企業協同創新

推進“百場萬企”大中小企業融通對接活動,深化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市場、技術、人才對接。開展大企業“發榜”中小企業“揭榜”工作,徵集大企業技術創新需求,組織專精特新企業“揭榜”攻關。用好“創客北京”“HICOOL”等平臺,發揮龍頭企業“鏈主”作用,在人工智能、數字經濟、醫藥健康等領域推廣“龍頭企業出題、中小企業答題”模式。

(十五)加強與國有企業融通對接

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參與中央企業產業鏈融通發展共鏈行動。市屬國企參照共鏈行動開放應用資源和創新場景,推動更多專精特新企業融入市屬國企產業鏈供應鏈。

(十六)培育未來產業專精特新企業

推動大企業聯合中小企業深化數智技術應用,圍繞人工智能、機器人、商業航天等前沿新興領域和未來產業方向,引導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企業。加強產學研用協作,打造未來產業創新聯合體,圍繞未來產業領域建設一批未來產業育新基地,構建產業鏈上下游協同創新的生態體系。對參與創新技術應用類場景建設的專精特新企業給予資金支持。

五、加大人才引進培育

(十七)加強人才專項支持

支持符合條件的“小巨人”企業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推動製造業人才支持計劃、高技能領軍人才培育計劃向專精特新企業傾斜。給予“小巨人”企業人才引進專項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通過計劃單列引進符合條件的畢業生。鼓勵有條件的區設立專精特新企業專項人才政策,在人才引進、住房、子女教育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選拔中加大支持力度。

(十八)推進職稱自主評定

推行高層次人才“3+1”舉薦制,對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企業“高層次、急需緊缺、特殊特藝人才”開闢申報高級職稱綠色通道。在企業員工職稱評定中,不將論文作爲硬性要求,支持將新產品研發等工作績效作爲評價的重要參考,對高端人才探索以業績陳述代替論文答辯。推動具備條件的專精特新企業試點開展高級職稱自主評審。

(十九)加強人才精準引育

梳理專精特新企業人才需求,支持本市高校、職業院校圍繞產業需求開設對應專業學科與課程,開展訂單式人才培養和學徒制培養。加強校企對接,推動人崗精準適配。實施專精特新企業就業創業揚帆計劃,將專精特新企業納入重點企業用工保障範圍。開展中小企業網上百日招聘、專精特新企業專場招聘活動。

六、加大空間和數據支持

(二十)強化用地保障

精準匹配土地資源要素,對專精特新企業新增投資項目用地需求予以支持。在符合規劃和土地轉讓規定等前提下,探索專精特新企業聯合參加工業用地招拍掛,按規定做好宗地分割手續辦理。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不改變用途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現有工業用地(M1、M2、M3類)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增加後容積率不超過1.0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二十一)培育數據要素市場

積極推進數據提供部門對專精特新企業的數據供給,依託市大數據平臺等基礎設施,通過公共數據開放、授權運營等方式提供數據產品和服務,滿足企業對公共數據的用數需求。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先行區建設,鼓勵專精特新企業開展數據資產登記、入表和數據交易,支持數據資產登記證書在專精特新企業入表、入資入股和融資等場景中應用。鼓勵專精特新企業通過數據訓練基地、人工智能數據標註平臺等渠道向社會開放數據資源。鼓勵數據服務商向專精特新企業提供用數解決方案和數據服務包,培育一批數據要素企業。

七、加強企業權益保障

(二十二)開展環境評估

繼續開展北京市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將專精特新企業梯度培育效果納入評估體系。從機構人員配置、資金基金投入、服務載體建設和重點企業培育等方面建立評價體系,定期對各區專精特新企業服務工作質效開展跟蹤評價。

(二十三)加大清欠力度

持續推進清理拖欠企業賬款專項行動,依靠法治化手段、制度化措施預防和遏制新增拖欠,完善防範化解拖欠企業賬款長效機制。將中小企業清欠工作情況納入各區中小企業服務工作監測體系。

(二十四)實施差異化監管

深化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在監管中的運用,對信用較好、信用風險較低的專精特新企業合理降低市場監管抽查比例和頻次。支持將污染物排放量小、環境風險低的專精特新企業納入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推行差異化監管。

八、完善培育服務體系

(二十五)加強分層分類培育

優化由科技和專精特新企業構成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推動一批“小巨人”企業成長爲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和“獨角獸”企業。優化市區兩級中小企業培育與服務監測體系,定期追蹤專精特新企業發展態勢及訴求。堅持重質量不唯數量,嚴把入口關,嚴格複覈標準,發揮高質量評價作用,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防範和打擊中介僞造材料、虛假包裝等行爲。

(二十六)優化企業服務網絡

推進專精特新賦能中心(北京)建設,搭建國家—市—區—服務站四級服務網絡。遴選一批服務管家、志願者,用好市區兩級“服務包”“服務管家”機制,精準對接企業需求,做好專屬服務,持續推進專精特新企業發展壯大。依託專精特新特色園區,在產業鏈協同、產學研合作、成果轉化等方面提供產業技術資源和融通發展服務。依託專精特新企業服務站,在政策諮詢、市場拓展、合規經營、數字化轉型等方面提供精準服務。

(二十七)推動國際化發展

鼓勵專精特新企業參與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等重點國際展會,支持專精特新企業“走出去”。支持服務載體爲專精特新企業開展海關高級認證企業(AEO)認證培訓,鼓勵各區對獲得認定的企業給予資金支持。開展專精特新企業專場跨境撮合活動,提供全球化、綜合化、一站式金融服務。開展專精特新企業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多筆外債共用一個外債賬戶,在額度範圍內自主借用外債。爭創中外中小企業國際合作區,推動合作區內企業在科技創新、貿易投資、產業合作等領域高效對接國際優質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