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嚴管教育APP,不得誘導家長和學生購買、不得出現遊戲鏈接

新京報訊(記者楊菲菲)教育APP應當符合“雙減”政策規定、選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凡未通過教育部備案的一律不得選用……10月28日,北京市教委官網公佈了《北京市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明確要通過備案管理,加強教育APP的事前審查、事中事後監管,保障教職工、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促進教育APP的規範使用和健康發展。

《實施細則》共包含9章35條,全面覆蓋教育APP定義、工作職責劃分、提供者與使用者備案條件、備案操作流程、選用制度、評議推薦制度、退出機制、監督管理等內容。

北京市教委表示,教育APP的備案分爲提供者備案和使用者備案。提供者備案按照“全國統一標準、各省分頭實施、單位屬地備案”的原則開展。使用者備案根據隸屬關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教育APP備案依託教育部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平臺(app.eduyun.cn)爲教育APP提供信息化支撐,實現備案全程網上辦理。備案結果網上公示,接受社會公衆查詢。

同時,北京市教委負責統籌教育APP備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教育APP應用規範,指導全市教育APP提供者開展提供者備案,指導各區教委、市屬高校和直屬單位開展教育APP使用者備案。註冊地爲北京市的教育APP提供者應通過教育部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平臺進行提供者備案,並配合做好備案審覈工作。

針對教育APP的選用,北京市教委明確要求,堅持“選必嚴審”,各區教委、市屬高校和直屬單位要堅持“非必要、不選用”原則,從嚴選用,控制數量。擬選用的教育APP必須經教育部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平臺審覈備案,凡未通過教育部備案的,一律不得選用。自主開發、自主選用和上級部門要求使用的教育APP均需進行使用者備案。

同時,教育APP在擬定選用之前必須進行區教委和其各校,市屬高校和其各院(系),直屬單位和其各內設部門(機構)兩級嚴審,並向市教委備案。教育APP應當符合“雙減”政策規定,體現素質教育導向。所提供的內容不得有消極信息、不良信息,不得出現遊戲鏈接和廣告等。

選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借家委會名義組織家長購買;不得要求家長直接與相關企業對接,變相強制購買;不得統一組織免費試用等誘導家長和學生購買;不得發佈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信息;不得與學分、成績和評優評先掛鉤。

針對個人信息採集,《實施細則》表示,對要求統一使用和大範圍採集個人信息的教育APP,除關係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學校、師生和教職工人身安全的以外,應在履行審查程序的基礎上,充分徵求用戶意見。採集人臉等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的教育APP,應在上述要求基礎上組織科學性、倫理性、安全性論證。

此外,教育APP存在違法違規或違反《教育部等八部門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要求且整改不及時的,將列入教育APP提供者黑名單,報教育部撤銷涉事教育APP備案,向全市教育系統通報。涉事單位六個月內不得再提交備案申請。市教委對全市教育APP備案情況進行檢查,定期通報教育APP備案工作進展,還將在官方網站建立公示專欄,每半年動態公佈教育APP黑白名單。及時公示覈驗通過的教育APP及其提供者,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爲的限期整改,對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列入黑名單的,聯合相關部門進行查處。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賈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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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菲菲

新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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