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戀行政助理被打槍!工程師「幫她開臉書」…上傳偷拍照挨判4月

劉男透過網咖電腦冒名創立臉書帳號,還上傳滿滿的偷拍照經營愛慕同事的分身」。(示意圖美聯社

記者智勝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劉姓工程師長期苦戀擔任行政助理的女同事,在追求未果下,竟私自假冒女同事身分創辦臉書帳號,還在網頁個人資料處填入女子真實資料、以及偷拍照片;女子獲悉深感困擾、噁心,且因冒名的臉書帳號上全是她的偷拍照,爲此感到「精神痛苦」。高等法院審酌案情,認爲劉男已經成年,但卻不循理性溝通途徑解決感情糾葛,依僞造私文書罪嫌維持原判4月徒刑,但劉男事後已將該帳號關閉,女子也撤告,因此諭知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105年間劉男在一家設備維修公司擔任工程師,就職期間見行政助理外型甜美,便深深着迷,還多次發動攻勢追求,無奈未能獲得女同事青睞,慘被打槍。雖然女同事對他不來電,但劉男並沒有放棄這份感情,多次趁着開會前夕、送料期間偷拍下數張女同事照片,包括行走經過的背影照、坐在座位沉思的模樣全被劉男偷偷捕捉。

同年5月,劉男愛火更熾,還將他對女同事的這份愛意投射到網路世界私下前往桃園網咖冒用女子個資創立臉書帳號,還在個人資料欄位鍵入女子任職公司、學歷居住地等足以辨識身分內容,甚至還將偷拍的照片全數上傳臉書,並選取中意的一張當作大頭貼,悄悄開始經營「愛慕女同事的分身」。

對於劉男的詭異行徑,女子一開始毫不知情,直到同事發現後,她才驚覺「臉書上竟然有2個我」,仔細查看冒名帳號,全都是自己被偷拍的照片,霎時備感騷擾、噁心,因此報警並提出告訴。

法院審理期間,劉男還一度否認該帳號是由他所申請,但其他同事與被害女子指證歷歷,表示劉男先前就曾多次偷拍並透過LINE私訊傳照給她,稱讚她外型甜美,而這些照片都與臉書上一模一樣;再者,從拍照角度檢視,可以斷定照片的鏡頭位置就在劉男座位。針對這一指控,劉男則堅決否認,還辯稱照片都是透過Google搜尋來的,只是在搜尋欄輸入女子姓名「隨便找找」就找到照片,並非是他偷拍。

對於劉男辯詞,新北地院法官不採信,審酌後依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判劉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但劉男仍不認爲自己行爲有錯,自覺不該被判刑,因此提出上訴,抨擊法官「私人感情問題不應作爲判決依據」。

高院法官則認爲,照片很明顯就是劉男所攝,且要在臉書更新這些偷拍照,就必須要有帳號、密碼,足見劉男就是該帳號持有人;法官解釋,劉男並非該名女子,亦未獲當事人同意,無權冒用他人名義創立帳號,其行爲明顯觸犯「僞造私文書罪」,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4月徒刑,但後女子因該冒名帳號已被關閉,因此撤銷告訴,高院諭知劉男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