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驗寵物食品標示6成違規!未標「適用寵物」爲大宗
爲保障寵物的食品安全,臺北市法務局、動保處針對市售寵物食品內容物進行抽驗,至10月31日爲止完成59件商品查覈,其中,符合動保法規定的僅23件,標示不完整或未標示者計有36件,不合格率高達61%。細究不合格者違規項目,有7件爲以中文標示,其餘皆是保存期限及方法、適用寵物種類標示不完整。目前已依法通知業者在期限內改善,屆期未改者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動保處與法務部也抽驗78件產品內容物抽驗,其中包含幹飼料34件、罐頭22件、鮮食或餐包22件,檢測項目包含黃麴毒素、三聚氰胺、致病性大腸桿菌、沙門氏桿菌以及重金屬鉛、鎘、汞及砷等,所有品項檢驗結果都符合安全容許標準。
動保處防疫檢驗組長鬍金灝指出,依據動保法104年增訂之相關規定,對寵物食品標示有明確規定,食品容量、包裝或說明書應以中文以及通用符號,清楚標示「品名」、「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主要原料、添加物名稱」、「營養成分與含量」、「製造或加工業者名稱、地址及電話」等;而若是進口商,則需標示原產地和進口業者、國內負責廠商的名稱、地址、電話。
胡金灝表示,根據此次抽驗結果,業者違規項目以「適用寵物種類及方法」居多,推測原因應是通路業者販售時會將不同種類動物的飼料分開擺放,導致廠商多忽略標示此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