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處置教保中心狼師挨批慢半拍 教育局駁:第一時間就停職
臺北市教育局長湯志民迴應民生社區某教保中心猥褻、不當管教案,表示接獲通報第一時間就將該師停職,不得再接觸孩童。(謝佳君攝)
位在臺北市的教保中心爆出狼師及不當管教,並遭議員質疑北市教育局8月接獲通報,拖了3個半月直至11月纔開罰、停職,批評市府反應後知後覺。北市教育局長湯志民1日親上火線駁斥,表示第一時間得知老師有問題,8月20日即行文將該師停職,也不得再進入其他幼兒園,並在11月11日召開認定委員會,針對其中1名教保員裁罰最高60萬元及終身不得聘任,另2名教保員開罰40萬元及4年不得任教。
北市教育局1日上午召開記者會逐一回復外界質疑,湯志民說明,接獲該園所校安通報後,第一時間就將有問題的教保員停職,就是要立刻將該教保員隔離孩子,避免再接觸到幼童,且該教保中心是國防委請教育部國教署審議評鑑,再委託經營,北市調查結果一出爐即於11月20日發文國防部,要求1個月內終止相關委託契約。
對於民進黨市議員許淑華在臉書發文質疑,北市府11月11日就開罰,卻拖到11月21日纔將該師公告上網,湯志民表示,按教育部規定需在3天內公告上網裁罰結果,但北市的認定委員會不只討論一件案子,因此需要時間整理才登錄上去,但他強調,該師第一時間就已被停職,不可能再進入其他公私立幼兒園、補習班或託嬰中心。
至於爲何臺北地檢署11月2日起訴該師,北市府卻在11月21纔對該師開罰並停職?湯志民迴應,行政調查和司法調查是2個獨立體系,行政調查是根據《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組成認定委員,並可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處罰教保人員和負責人,屬教育行政懲處,起訴則是走司法調查,將來可能有刑事、民事責任,引用法條不同。
另外,外界憂心業者在北市經營另一家非營利幼兒園,是否可能藏有其他黑數?湯志民表示,會另案處理,8月底就已應變召開調查,9月在園所發送問卷,預計12月提認定委員會,目前正常招生,但若調查確有不適任的事實,會懲處該園所負責人。
湯志民補充,幼兒園相關案件處理較爲複雜,因爲幼兒較難直接表達,須和家長約時間溝通了解,因此北市府10月即覈定教育局增聘2名專責調查人員,還在招聘中,若接獲將關陳情,會由教育局組成調查小組進行相關認定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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