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科員涉販毒 檢起訴求重刑
臺北市府社會局科員劉如婕涉嫌在市府3樓吸菸區,以3500元販售1支大麻煙彈給詹姓男子,警方查出該大麻煙彈是劉女男友周冠亙無償轉讓,臺北地檢署昨依毒品罪起訴劉女與周男,由於劉女犯後態度惡劣,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劉女施用毒品部分另案偵辦。
今年1月間,大安警分局臨檢發現詹男子行形跡可疑,查獲持有大麻煙彈1支,詹男供出與劉如婕是朋友,聽聞劉女有管道拿貨,因此用LINE詢問劉女「是否有貨」,並約在市府交易。
警方溯源查到劉如婕販毒,今年3月6日搜索市府及劉女居所,拘提劉如婕及周冠亙到案,在兩人住處查扣大麻、吸食器、研磨器、置物盒等證物。
檢方調查,去年底周冠亙無償轉讓2支大麻煙彈給劉如婕,劉女今年1月2日詹男相約在市府3樓吸菸區交易,由劉女交付1支大麻煙彈給詹男,詹男以LINEPay轉帳3500元給劉女。
另外,周冠亙去年12月15日在信義區鬆壽路前廣場,向綽號「MARK」男子預定2萬元大麻,兩人約定隔天交易,周男取得大麻後,挑出種子裝入夾鏈袋。交易當天,周男再次向MARK預定3萬元大麻,約定17日交易,再以相同方式收藏。
檢方指出,周冠亙又以每支3500元價格,向MARK購買3支大麻煙彈,接着再向MARK購買大麻35公克及15支大麻煙彈。今年3月3日,周男在住處無償轉讓大麻給劉如婕,劉女將大麻放入捲菸後點燃,吸食施用一次。
劉如婕偵訊時坦承販毒,但辯護人具狀否認販毒,考量劉女爲北市府公務員,利用政府機關場所交易毒品,事後又否認,認定劉女態度惡劣不知悔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周冠亙偵查中自白,可減輕其刑。北市府表示,會要求社會局將劉如婕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