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健康關懷對象」路倒猝死 檢警待檢驗結果決定後續流程

▲疑似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接觸過的劉姓男子,於3月1日被發現倒在路邊,送往和平醫院搶救後不治,檢方將待法醫檢驗結果出爐後,再決定後續相驗流程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臺北市衛生局列管爲「健康關懷對象」的48歲劉姓男子,於3月1日上午倒在臺北市一家便利商店,送往和平醫院搶救後不治,警方3月2日報請地檢署相驗,檢方將待檢驗結果出爐後,再決定後續流程。

民衆於3月1日接近中午時,發現劉姓男子失去意識倒在路邊,嚇得緊急通報消防局,送醫後仍不治;警方確認身分後,發現劉男疑似曾與確診新冠肺炎的病患接觸,當時檢測陰性,經評估後認定感染風險低,被列爲「健康關懷對象」,並非居家檢疫、隔離、自主管理對象

相驗程序將依法務部制定「法醫相驗解剖通報及處理流程」,先由法醫採取檢體,確認是否有傳染病,若檢驗爲陰性,便照一般流程處理,由檢察官進行後續程序;但若爲陽性,則改依傳染病防治法,於24小時火化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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