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交警大隊宣導路口安全守則 遠離車禍意外成效良好
北市交警大隊公佈路口安全守則,遠離車禍意外見成效。(北市警察交通大隊翻攝)
臺北市警察交通大隊大力宣導行人、小客車等,在行駛十字路口時,必須要多加註意的安全守則。(臺北警察交通大隊)
臺北市警察交通大隊統計109年1月至8月31日交通事故,造成40人死亡,較108年同期死亡減少20人,無論交通傷亡人數及降低人數皆爲六都成效最好,防範事故成效良好,但爲進一步減少行人事故的傷亡,分析車輛肇事以「搶越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及「未注意車前狀況」爲其中因素、行人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行走行人設施」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爲主,行人違規亦爲本次重點執法項目。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擇定轄內154處多事故及重要路口規劃勤務,統計首周共取締6,611件違規,其中汽機車不停讓行人1,116件、闖紅燈(含紅燈右轉)3,281件、行人違規2,214件;另9月1-7日路口事故共發生274件,354人受傷,與去年同期(307件400傷)比較,事故減少33件、受傷人數減少46人;本專案實施並未訂定績效目標值,而是以事故防制、改善交通秩序爲主要目的,由各分局針對轄區易肇事及違規路口執行。
爲維護路口通行安全,駕駛人和行人都需要共同遵守交通規則,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尊重「行人路權」;行人也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不闖越車道行走,並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通行纔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