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禁用一次性餐具 明年元旦百貨公司、購物中心擴大實施
▲北市禁用一次性餐具,明年元旦百貨公司、購物中心擴大實施。(圖/記者謝承恩攝)
記者楊亞璇/臺北報導臺北市推動禁用一次性餐具再擴大。北市環保局9日宣佈,明年1月1日起,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政策,將再擴大到臺北市54處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內用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違規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環保局表示,自2016年4月及8月起於市政大樓及機關學校實施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政策,迄今市政大樓紙容器及塑膠容器減量率分別爲82%及66%,北市府逐步推動禁用政策到民間企業,106年4月,SOGO百貨率全國百貨業之先,主動響應北市政策,將全國8家分店內餐廳及美食街內用餐具全數更換爲環保餐具。目前北市已有111家企業、24所大專院校、22處市場及9處夜市響應。環保局長劉銘龍表示,環保署已於108年8月8日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規定,新增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內用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並授權地方政府提報實施日期,報中央覈准後發佈實施。據此,環保局已於8月16日及20日辦理2場業者說明會,並於9月2日函報環保署,北市54處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將自109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