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老屋活化 外界憂太過商業

文化局副局長田瑋(中)表示,北市已有27處公有文化資產透過「老房子文化運動」引進資源。記者邱書昱/攝影

臺北市推動「老房子文化運動2.0」,爲增加誘因吸引民間投入保留市內具文化歷史的古厝,計劃以修繕費抵免租金。對於外界擔憂活化後都是商業利用,市府文化局表示,政府資源有限,引入民力就會有商業需求,管理機關與得標團隊簽約後,會規定部分空間設置歷史介紹及空間推廣,兼顧文史意義。

文化局盤點,青田街、溫州街等處就有許多高階將領或是大學教授等宿舍,約1、200棟,多爲公家機關所有。

市府表示,臺北市老屋重新利用蔚爲風尚,推動「老房子文化運動」要扮演媒合角色,讓有意申請的單位可透過文化局諮詢協助,或自行委外廠商施作,以市內學校爲例,已經有30多棟自行委外。

爲提高民間參與誘因,「老房子文化運動2.0」以修繕費用抵免租金。田瑋舉例,昨天動工的杭州南路老宅,廠商投入3千萬元修繕,若未來租金每月15萬元,一年租金約180萬元,10幾年就能折抵完畢。

國民黨市議員秦慧珠認爲,修繕古宅動輒千萬元起跳,市府沒有大筆的資源,透過民間企業攜手整修,再交由企業經營,不少修繕後的房屋經營簡餐、咖啡廳、畫廊等,也保留歷史的記憶,「說真的要靠簡餐或門票等,把幾千萬元賺回來很困難。」

秦慧珠也表示,如何在保留原始風貌和過於商業化之間取捨,有賴文化局加強溝通,避免修繕過後,內裝被改得失去原本歷史記憶的味道。

民進黨市議員何孟樺說,計劃立意良善,提醒要注意民間熱度逐步調整,以兼顧商業發展及民衆的文化參與,除了老房子活化後的命名、行銷手段應避免誤導原場域的用意,若以修繕費抵租金,市府要嚴格監管修繕費的合理性,防止濫用資源和違法行爲。

文化局強調,管理機關與得標團隊簽約後,後續提修復及再利用計劃中,對於商業行爲比例並無限制,但有規定需有一部分空間設置歷史介紹及空間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