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條例三讀通過 房產界憂「全體同意是最大問題」
▲老屋條例三讀通過,業界人士認爲需住戶百分百同意是最大問題。(圖/記者陳佩儀攝)
立法院今(25日)天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房地產業人士表示,基本上樂觀其成,只是條例最大的問題是,需百分之百住戶同意,若產權單純,這條路是比較快,但對目前大部分老屋來說,可能還是要走都市更新的程序,才能解決問題。
爲了加速老屋重建,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明訂經評估需拆除重建的30年以上老屋,可享1.3倍基準容積或1.15倍原建築容積獎勵;5年內申請者,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重建後,地價稅、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若未轉移所有權,房屋稅可再延長10年,最多以12年爲限。
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表示,此條例開了一條新的路,對老舊危險的房屋來說,可以加速做重建,基本上是樂觀其成。不過他也指出,條例裡面最大的問題是,需百分之百住戶同意,若產權單純,走這路線是比較快,但對大多數老舊或危險的建築來說,可能還是要走都市更新的程序,才能解決問題。
此外,丁致成也指出,此條例並不是所有老舊房屋都可以,需要經過評估才能適用,但還是要看之後內政部訂出詳細評估的標準,才能再做討論。
▲立法院25日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圖/記者季相儒攝)
全國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張瀞勻表示,危險老屋重建條例立意良善,在防災考量下,是重視生命和財產的立法;而在優惠條款下,雖然會增加民衆意願,但須經全體同意,整合之路漫長,尤其是住戶權利分配公平和與實施者的互信及獎勵容積爭利問題,恐仍使重建時程曠日廢時,故仍期待應立法讓公權力介入方爲可行。
臺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指出,先前文林苑因都更後暴增50倍的房屋稅,此次將房屋稅優惠以12年爲限,減半徵收,以文林苑接近50坪的都更屋計算,每年繳納的房屋稅可省下25000元,12年就省了30萬,以居住在臺北市新屋來說,可算是相當不錯的都更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