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女嬰房內獨睡「突失去呼吸心跳」 保母外出14分鐘返家悲劇
▲女嬰獨自在房內睡覺期間死亡。(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臺北市一名有經驗的洪姓保母受託照顧林姓夫妻的女兒,趁女嬰熟睡後外出採買,獨留女嬰在房內睡覺,14分鐘後隨即返家,之後卻發現女嬰嘴脣發紫無心跳呼吸,趕緊報案搶救,送醫後9天仍因呼吸衰竭不治。痛失愛女的林姓夫妻憤而控告洪女及另名當時也在場的張姓保母業務過失致死;臺北地院根據鑑定結果認爲死因爲嬰兒猝死症,且發病過程迅速,即使保母在場也難以救回,因此判決2人無罪。
判決書指出,本案發生時間爲2017年8月1日,洪姓保母與張姓保母共同受林姓夫妻所託,每週一至五白天上班時間照顧當時約3月大的寶貝女兒。洪女於9月13日上午在女嬰睡着後,將其獨留在房間內睡覺,10時17分騎車出門,並於10時31分返家將採買的食物放妥,10時44分進房後卻發現女嬰雙脣發紫,已經沒有呼吸心跳。
張女當時正在照顧其他嬰兒,洪女見狀趕緊請張女撥打119,儘管洪女按照救護人員在電話中的指示急救,之後由救護車緊急送醫,女嬰仍在9天后因呼吸衰竭不治。
檢方認爲洪、張皆有多年保母經驗,明知女嬰未滿4月,且已具有翻身能力,必須隨時有人在旁照顧,避免發生危險,卻仍將女嬰獨自留在房內,27分鐘後纔再次照看女嬰,但女嬰此時早已無呼吸心跳,因此認定兩人缺失,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被告洪女供稱與張女共同擔任女嬰保母,平時兩人照顧嬰兒皆採分工方式,事發當天上午將女嬰抱進房內睡覺後有再探視過一次,之後便利用時間出門採買,想說採買完就趕快回家,再於9分鐘之後到房內探視女嬰,卻看見女嬰向左側睡、沒有反應,靠近查看才發現嘴脣發紫、沒有呼吸。張女則表示當時還有另一名嬰兒要照顧,在洪女出門期間有到房內查看女嬰1、2次,但沒有靠近仔細看,只是確認女嬰是否在睡覺。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以及臺大醫院2位醫師對女嬰的死亡鑑定,排除女嬰因嗆奶或溢奶造成呼吸道阻塞的可能死因,而且女嬰出生後肺部及呼吸道問題即已存在,不排除是死因難以斷定的「嬰兒猝死症」所致,發病之迅速,不是洪女和張女能夠預見,即使在場也難阻止女嬰死亡結果。法官根據鑑定結果認爲,女嬰死亡與兩人的照顧行爲無因果關心,未構成業務過失致死要建,因此判兩人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