揹債貪警騙走2長者77萬元 籌不出30萬交保金遭收押禁見

揹債惡警騙走2長者77萬元 籌不出30萬交保金遭收押禁見(翻攝 fb羅東分局粉專)

宜蘭縣羅東警分局陳姓員警利用職務之便,以護鈔名將陳姓老翁用以裝潢的40萬元佔爲己有,陳翁1月底赴派出所要錢,才讓全案曝光案經披露後,宜蘭警方表示陳在遭到約談後立刻已經離職,依法依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送辦。宜蘭地檢署今天召開偵查庭,諭知陳男30萬元交保。但陳男因籌不出30萬元保釋金,遭到羈押禁見,春節得在看守所內度過。

據瞭解,陳姓員警揹負700萬元的房貸、100萬元的信貸,但因其父有債務問題,近年來他常以要幫父親還債爲由向同仁借錢,每次借都是2萬至3萬元不等,1月底陳姓老翁到他服務公正派出所,要拿回被「保管」的40萬元。

當時在所內的陳員否認,警所主管驚覺有異,立即通報調查。警方內部調查後,發現陳員還涉嫌詐取林姓婦人的37萬元。陳姓員警的妻子也是警察,2人都在公正所服務,遭內部調查後陳除了主動離職,也與妻子離婚。

警方表示,陳會涉案主要是個人理財、家庭因素,將進一步追查其金流,警方絕不護短也不庇縱,宜蘭地檢署今天召開偵查庭,庭後檢察官諭知30萬元交保。不料,陳男無力籌出保釋金,檢方變更裁定,像法院提出羈押聲請。宜蘭地方法院於晚間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