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藥品清單擴達481項 藥師:難解缺藥潮

食藥署1日公告修正必要藥品清單,共新增117項,但藥師認爲無法解決缺藥問題。(本報資料照片)

缺藥問題未解,民衆用藥權益大受影響。食藥署1日公告修正《藥事法》第27條之2必要藥品清單,共新增117項,包括國內曾嚴重缺貨的抗生素安蒙西林(Amoxicillin)。但藥師認爲無法解決缺藥問題,「爲何政府可以補助雞蛋進口,卻不清楚藥品和食品孰重孰輕?」

受到疫情、俄烏戰爭、通膨、解封后傳染病增加等情事影響,各國都面臨藥品供應不穩問題,食藥署今年7月17日預告、11月1日公告修正「藥事法第27條之2必要藥品清單」,從109年的398項擴增爲481項,共新增117項、刪除34項。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說明,藥品被列入必要藥品清單後,若藥商無法繼續製造、輸入或不足供應,須依《藥事法》第27條規定,至少6個月前通報。如違反規定,得公開藥商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等;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

新增的117項必要藥品項目中,前三大類別分別是抗感染藥品、抗腫瘤及免疫調節劑及心血管藥品。抗心律不整藥Adenosine在今年4月遭通報全球性缺貨,國內僅剩1個月庫存量,食藥署曾啓動公開徵求替代品項,本次被列入必要藥品清單。

另外,耳鼻喉科、皮膚科、泌尿科、牙科等疾病常用的第一線抗生素安蒙西林,去年10月起就叫不到貨。本次必要藥品清單中,除了原有的安蒙西林複方注射劑型之外,新增了同複方成分的口服劑型,以及適用於兒童的單方口服劑型。

社區藥師沈採穎指出,擴增必要藥品清單無法真正解決缺藥問題,例如安蒙西林複方口服劑型,目前每家藥局每天只能向廠商訂購一盒,但光是接一張泌尿科處方箋,一個病人就用掉一盒。

沈採穎指出,每項藥品對於病人來說都是必要的,究竟哪些藥品需要進入必要藥品清單,目的已經有點模糊了。她認爲,在全球性缺藥狀態下,必要藥品的最低庫存量應從6個月提高到10個月、甚至1年,非必要藥品也應該規範至少6個月庫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