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嫂吳淑珍洗錢案更三審明開庭 她又請假了!
綠營強力將國務機要費修法除罪,前總統陳水扁等7人免訴,妻子吳淑珍更二審就南港展覽館案犯洗錢罪判刑2年,最高法院今年4月26日撤銷吳淑珍有罪部分,發回更審。臺灣高等法院更三審明天原預定傳吳淑珍訊問,但她已具狀請假。
原任高雄市議員的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因犯洗錢、僞證等罪,遭法院判刑1年2個月定讞,今年5月11日進入高雄市燕巢區的高雄第二監獄服刑,卻爆出他在獄中享特權,不但1人1室,剛入獄時1天放風2次,甚至入監不到1星期就能看掌上型電視,還有機會提早申請轉外役監,輿論撻伐。法務部長蔡清祥被問及陳致中是否有特權,答稱「一切依法規辦理」。
而5月14日母親節,吳淑珍上陳水扁的廣播節目「有夢上水」,兩人笑談當年相戀、成婚及攜手政治路往事,兩人也在節目上盼兒早歸。
吳淑珍部分,最高法院指出,更二審雖然認定吳淑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而採一造辯論,逕爲判決,但依去年的診斷證明和當時的新冠肺炎疫情,吳淑珍是否確實因疾病而不能到庭,更二審未詳查,因此撤銷發回。
吳淑珍因擔心龍潭購地弊案、南港展覽館案犯罪所得遭發現,指示陳致中、黃睿靚以代號或紙上控股公司名義開設海外帳戶,讓吳淑珍哥哥吳景茂將兩案犯罪所得轉入洗錢。
黃睿靚2006年12月21日在陳致中陪同下,於瑞士美林銀行開立「Sorbona」、「Sorbona2」帳戶,吳景茂隔年依吳淑珍指示,將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犯罪所得,共美金859萬餘元,匯入「Sorbona」帳戶;陳致中再由「Sorbona」帳戶轉帳美金1000萬元至「Sorbona2」帳戶。
因短期內海外帳戶鉅額資金頻繁流動,引起開曼羣島金融情報中心注意,且陳致中、黃睿靚無法有合理說明,經通報後瑞士聯邦檢察署認定有洗錢嫌疑,2008年1月9日查扣、凍結2個紙上信託公司的帳戶資產,共計美金2242萬餘元,並向臺灣檢察機關申請司法協助,才因此揭發案情。
高院更三審經抽籤,由廖怡貞擔任受命法官,審判長爲張惠立,陪席法官爲鄭昱仁。雖然吳淑珍能上陳水扁的廣播節目,但早在上週前她就具狀向法院請假。
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涉犯洗錢罪,臺灣高等法院更三審明天原定開準備程序庭,吳淑珍已具狀請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