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成爲既黑又污國家

(圖/美聯社)

聯合國第28屆氣候大會(COP28)已落幕,此次大會將輿論高度關注的「去化石燃料」訴求,改爲「以公正、有序和公平的方式在能源系統中擺脫化石燃料」將其虛弱地納入大會決議,成爲《阿聯酋共識》。

談判後期,在OPEC與俄羅斯總統普丁突訪阿聯酋的強勢聲援下,決議納入「加速淨零排放和低碳排技術的發展,包括再生能源、核能、減碳和乾淨技術」等描述,及「認識到過渡燃料(指天然氣)可以在促進能源轉型、同時確保能源安全方面發揮作用」等鼓勵繼續使用化石燃料的宣示,成功扭轉「去化石燃料」的淨零話語權。

這是化石燃料產業的勝利,也讓已提早進入升溫1.5度的人類命運蒙上陰影。即使這是氣候公約近30年來首次在決議文本使用「擺脫化石燃料」詞彙,納入「儘快淘汰低效化石燃料補貼」等目標,仍無法彌補其所帶來的傷害。而這樣一切照舊,持續擁抱化石燃料的決議,表面看來符合臺灣短期利益,或可減輕淨零壓力,但實不利後代子孫,無異飲鴆止渴。

「德國看守」公佈2024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CPI)結果,今年在評比的64個國家(含歐盟)中,因前3名從缺,臺灣名列第61名,倒數第7。原因是溫室氣體排放(人均)、再生能源發展、能源使用(效率)等量化數據表現極差。部分評論者逕指摘其方法學有誤,中國、印度等排放大國成績比臺灣好等等,正是忽略了已開發國家(如果臺灣是)所貢獻的人爲氣候變遷,更有責任調整其經濟發展的既有模式,加速轉型。

西方科技與文明優勢是建立在歷史氣候債務未被清算的基礎上,也因此發達國家有責任協助其他脆弱國家因應氣候衝擊。就此而言,環境部長薛富盛在立法院聲稱「如果能夠參與締約國大會,臺灣將會願意履行責任捐款。」以政治爲優先考慮,就是典型的欠缺氣候正義與人權的格局表現。

時值總統大選,面對氣候大會決議「到2030年全球再生能源容量達到3倍(11000 GW),全球能源效率年提升率達到兩倍(4%)」臺灣做得到嗎?怎麼做到?理性的政策底蘊在哪?有權機構在何種條件下整合並有效運作?化石燃料補貼何時能逐步減少?未來無論誰當選總統,請務必珍惜這寶貴的喘息時間,誠實面對臺灣的困境,勿過度倚賴尚不成熟且不確定性高的去碳技術,落入化石燃料產業的陷阱,成爲既黑又污國家的一員。(作者謝英士爲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鄭佾展爲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