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座改名難改命

(圖/桃園捷運公司提供)

立意良善的博愛座因陸續爆發讓座衝突,讓博愛美名化爲污名。儘管衛福部研擬修法改名爲「優先席」,以放寬適用條件方式解決爭議,但卻徹底忽略最根源的問題:臺灣人文素養的退步。舍此不談,改名難以改命,博愛座的全武行註定不會落幕。

臺灣大衆運輸設博愛座起源於1976年,並於2013年入法。只是,上路迄今已近50年,何以過去不是問題,到近年卻屢生爭議?或許,以一個簡單的生活體驗,就能反思問題根源在哪。

被全球普遍視爲先進國家的法國,其地鐵站爲防止嚴寒冷風灌進溫暖站區,往往會在出口處設置厚重的玻璃門,法國人在推門後往往會下意識地將門暫時頂着,以利後方的「陌生人」更容易通過。法國法律並沒有規定人民要這麼做,乘客間也不存在任何關照彼此的義務與責任,所以這種爲他人着想而停留片刻的小動作,背後要堆疊多少人文素養才能形成這道風景。

反觀臺灣,不只博愛座火光四射,連捷運手扶梯左側是否應淨空也不時引爆口角;即便上到馬路,人車互不禮讓構成的交通地獄,更已聞名全球。這種缺乏「時時替別人着想」的文化問題,真能靠立法把破洞補完?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限度。當社會舉凡雞毛蒜皮都得以法相繩,凸顯的不是法治精神有多崇高,而是道德感有多卑劣。當我們連一張椅子都得立法規定誰才能坐,我們該討論的問題,真的僅只於椅子本身嗎?

文學家樑曉聲這樣形容文化:「文化是根植於內心的修養,無需提醒的自覺,以約束爲前提的自由,爲別人着想的善良。」所以,博愛座之亂如何解?如果我們始終不願承認本身在文化素養上的倒退及不足,卻將希望寄託在「博愛座」的改名,這種修法,無疑是文化退步的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