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位改名 漏了探討供給面

衛福部預告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博愛座」將修正爲「優先席」。爲了爭博愛座吵架,衆多討論聚焦在從「老弱婦孺」擴大到「有需求者」的「需求面」,卻似乎漏了「供給面」探討。

顯性需求者是銀髮長者、孕婦和看得出來的障礙者,隱性需求者包括容易累且害怕與他人身體接觸的人、身體不適者、甚至於是月經忽至或量過大而懼怕走動的女性,「爭位」案例增加,其實正告訴我們博愛座的供給量不夠、供需失調了。

大衆運輸工具目前是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設置總座位數不低於十五%的博愛座;但大家都知道,我國已是高齡社會,六十五歲以上人口已達總人口約十八%,孕婦、身心障礙、急性不適者再各加上幾個百分點,有機會用到博愛座或優先席的人數比早已超過法定的應設數量比;未來銀髮人口更會快速攀升,如果不能修法拉高供給,供需失調的情況會日益惡化。

因此,博愛座爭位風波的解方之一,顯然是「增加博愛座設置數量」,並應考量從身權法移出到交通運輸相關法案。多設一些博愛優先座席,從中再擇一部分標示爲障礙者優先,滿足各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