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1年經手4兆越南盾!高雄檢警破洗錢「自動化轉帳機房」

高雄地檢署。(本報資料照)

綽號「風哥」的鄭姓男子與蘇姓男子,在高雄及屏東租房成立客服機房,在以每月4萬元招募成員擔任客服人員,另外又成立「自動化轉帳機房」協助客戶進行不法入金和出金等轉帳行爲,機房成立短短1年間,就經手4兆越南盾,約合新臺幣51億元。雄檢3日偵查終結,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將鄭男等12人起訴。

檢警查出,綽號「風哥」的鄭姓男子前年9月取得越南手機門號、電腦設備後,以每月7萬元的薪資,招募蘇姓幹部,並在高雄、屏東等多處地點租屋,架設客服機房及自動轉帳機房,並招募馮男、李女等10人擔任機房客服,採24小時輪班進駐。鄭男以取得越南人頭帳戶後,利用越南門號手機成立「自動化轉帳機房」,自動完成出金、入金作業,完成洗錢。

經檢方統計,該機房從去年1月開始接單到同年12月止,機方經手入金金額高達9844億元越南盾(約合新臺幣9億元)、出金金額則有3.2兆越南盾(約合臺幣42億元),鄭男再從中抽取1.5%佣金,不到一年獲利多達3000多萬元。

檢警於去年底到機房拘提嫌犯到案,鄭男等人坦承機房運作模式,僅其中一名丁姓男子自稱僅在機房工作幾天,辯稱是「義務幫忙」沒領薪水;鄭男等人還指犯罪所得爲境外博弈集團,應僅觸犯較輕的賭博罪。

但雄檢根據查後的薪資帳冊,認定遭拘提、逮捕機房成員均每月領取4至5萬元月薪,且鄭男又提不出是博弈集團佐證,應以特殊洗錢罪論處,偵結將涉案12人依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