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A柱B柱擋住 新北裁決處李忠臺:記得要先停住

▲不管A柱B柱擋住,新北裁決處李忠臺:記得要先停住。(圖/新北市裁決處提供)

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提醒駕駛朋友車輛轉彎經過行人穿越道時,因爲車輛的A柱、B柱可能會擋住行車視線,因此不論有無號誌管制,都應停等讓行人優先通行。

根據新北市裁決處統計,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的違規件數逐年增加,由2018年6,469件,2019年1萬1,589件,到2020年增加至1萬5,114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及第48條第2項規定,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

裁決處處長李忠臺表示,爲避免車輛因A柱、B柱影響行車視線,駕駛人行經路口行人穿越道時,務必要放慢速度並停等左右察看,確認無行人或行人已安全通過後再行駛。

另外,也提醒行人在穿越道路(口)時,要遵守號誌、注意路況並迅速通過,勿當低頭族或於道路上嬉鬧;裁決處再次呼籲所有用路人都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尤其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讓、看、停,共同維護安全的用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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