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老師教唆學生互摑巴掌 辯稱解決方式「公平、安全、光明正大」
汐止某補習班李姓老師要求學生「呼巴掌」解決紛爭被控教唆傷害,士林地院開庭,他堅稱這是公平、安全、光明正大的方式解決問題。(李文正攝)
汐止補習班老師教唆學生互打巴掌,檢察官依傷害罪起訴。(市議員張錦豪提供)
新北市汐止區某美語補習班李姓老師,教唆國小六年級學生互打巴掌,藉以解決糾紛,被控教唆傷害等罪,士林地院15日開庭,李姓老師否認犯罪,聲稱他不斷的排解學童糾紛,調停過程提出「比腕力」、「大眼瞪小眼」的方式,最後兩學童均同意以「呼巴掌」解決,學童未有受辱的感覺,法官諭知,下次開庭傳喚2名學童,以及在場的高中生作證。
李姓老師今年3月11日晚間6點半,因2名小六學童在補習班發生爭執,爲了解決紛爭,李提議以「呼巴掌」解決糾紛,李還說「要有氣勢」、「手要小心、不要打到耳朵」、「犯規的話要多打2下」,還面露微笑,遭控教唆傷害、公然侮辱等罪。
李辯稱,2名學童已多次打架衝突,他爲了制止打架,先安撫情緒,並詢問2學童同始末,學童都不願向對方道歉,調停過程想出各種轉移注意力的方式,像是比腕力、大眼瞪小眼的方式,整個過程約100分鐘,目的是避免他們出去外面再打架,他認爲呼巴掌是「相對公平、安全又光明正大」解決方式。
李否認提供金錢當獎勵,而是旁邊的高中生起鬨拿要他拿10元,高中生再「加碼」5元,2名學童見他沒有應聲,以爲是默許,但他沒有答應,事後,學童家長拒絕和解。李更聲稱,學童只有互打6、7下而已,其中3下很輕,隔天拿到影片,學童還覺得很有趣,想要分享給其他人,並未覺得受辱,聲請法院傳喚2學童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