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雲林縣府同意設養雞場 水林鄉民衆提告農業處3官員
雲林縣水林鄉民衆不滿縣政府同意設養雞場,提告農業處3官員。(張朝欣攝)
雲林縣水林鄉民衆不滿縣政府同意設養雞場,提告農業處3官員。(張朝欣攝)
畜牧業者在雲林縣水林鄉尖山腳社區設置養雞場,居民抗議污染環境,要求縣府農業處撤照未果,22日社區民衆迎請神明至雲林地檢署,按鈴控告農業處處長吳芳銘等3人違背職務、圖利財團。農業處則強調依法審查養雞場設置事宜,絕無不法。
尖山腳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吳英貴,22日與30餘名居民前往雲林地檢署,控告農業處處長吳芳銘、副處長蔡耿宇、畜牧科科長謝詠丞,衆人拿着「包庇財團、忽視地方」、「違背職務、圖利財團」等看板,要求司法主持公道,縣議員廖鬱賢也到場關切。
吳英貴等人表示,養雞場飄散惡臭、排放污水,嚴重破壞社區生活品質,其排水系統、場內建物都不合法,居民曾多次抗議,但業者宣稱一切合法。居民轉向農業處檢舉要求撤除畜牧登記,農業處都沒有處置,顯然有違背職務、圖利業者之嫌,因此決定透過司法爭取自身權益。
縣農業處對此提出聲明,本案經行政院農委會駁回協會及居民訴願,後來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協會及居民敗訴,目前仍在最高行政法院爭訟中。協會及居民所反映水權等部分,亦於今年11月23日向最高行政法院陳報行政訴訟理由狀在案。
另檢舉部分,已由權責機關環保局及行政院農委會農田水利署雲林管理處依權責查處。縣府尊重協會及居民表達的權益,尊重司法裁定結果,將依後續判決依法辦理。
農業處副處長蔡耿宇強調,農業處依核發法養雞場相關證照,社區與民衆已向農委會提出訴願、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訟,目前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不論結果如何,農業處會依司法審理結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