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分區畫設標準不公平 雲林藍縣長、綠鄉長同聲喊農業權入法!

古坑鄉長林慧如在臉書5日貼文說,雲林縣農業收入每人每月不到2萬元,連最低工資都達不到,更在低收入戶邊緣,硬要畫古坑的土地爲農業發展區,條件要開出來。(截圖自林慧如臉書)

國土計劃法因功能分區畫設標準對雲林等農業縣不公平,國民黨籍縣長張麗善倡議農業權入法,民進黨籍的古坑鄉長林慧如呼應農業權訴求,她今(5日)在臉書貼文說,雲林縣農業收入每人每月不到2萬元,連最低工資都達不到,更在低收入戶邊緣,硬要畫古坑的土地爲農業發展區,條件要開出來。

林慧如指出,古坑鄉自有財源(歲入扣掉統籌分配稅),2014年約是1億5000,經過10年變爲1億8000萬,成長率僅2%。

再對比中央及古坑鄉10年來的總預算成長率,20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1兆7308億,2024年是2兆7252億,增加57%;古坑鄉2014年總預3億1000萬,2024年是4億2000萬,只成長36%

林慧如說,雲林縣農業收入扣除成本,每人每月不到2萬元,連最低工資都達不到,更在低收入戶邊緣;古坑鄉農地每公頃平均價約600萬,買不到1間房,古坑鄉公所歲收扣除統籌分配稅增加率不到2%,全國農業發展區中,雲林縣佔10分之1 古坑鄉佔雲林縣的10分之1,「看誰再叫我們揹負糧食安全的責任,硬要劃我們的土地爲農業發展區,叫他們出來講,條件開出來。」

雲林縣長張麗善已主張,國家糧食安全應該由全國各縣市共同承擔,不應僅由農業大縣擔負農地總量之責,特別犧牲要有特別補償,農地農用應該列爲特別犧牲須有特別補償,避免農民人口持續流失,依照稻米收入做基準每年每公頃農地應補助40萬元才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