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不投小英」正妹提告 被告:裝怕纔是好態度?

▲李姓女網友因被說「好的花瓶裝大便」提告。(圖/李小姐提供)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李姓女網友因在臉書分享「不能挺蔡英文原因」一文,被人說是「好的花瓶裝大便」讓她決定提告,李女表示,對方在得知要提告後,告訴她「自己認識很多警察,不會怕」。一名自稱被告的網友也在PTT上回應,「如果一定要露出驚慌害怕纔是好態度老實說就是虛僞,這種事情我不做。」

李小姐認爲,自己在個人書上發言,是自由,但卻被非朋友的網友給人身攻擊,其中一位網友分享此文,並暗諷有臉蛋腦袋,好的花瓶裝大便等話,吸引其他好友一起到李小姐版上攻擊,讓李小姐決定到江子翠派出所報案,提出「妨害名譽」告訴,「網友得知被告後,竟一派輕鬆發文告知本身認識警察非常多,不會害怕,要來去警局泡茶聊天等話。」

▼李小姐分享「不能挺蔡英文的原因」一文。(圖/李小姐提供)

一名自稱被告的網友也在PTT迴應此事,並授權《ETtoday新聞雲》轉貼,他寫道,「各位朋友好,我是本案被告朱儁彥。針對李小姐於新聞中諸多內容,特別在此進行澄清。以昭公允。」並對事情一一做出迴應。

他先對「認識非常多警察」做說明,「首先,我不太懂爲什麼說自己警察朋友多,不會害怕去警局,要去泡茶等等,在李小姐的認知上會有態度的問題。我自己從小就在省政府公務機關長大,朋友擔任警察的也十來位,在類似的官署出入,原則上是我個人很適應的事。如果一定要展露出驚慌害怕纔是好態度,老實說那就是虛僞,這種事情我不做。」

白色正義聯盟將提供李小姐對此案件的協助。(圖/白色正義聯盟臉書)

然後再對「檢察官只問李女事情經過,完全不問被告」做出駁斥,「對於李小姐於新聞中表示檢察官從未訊問一事,亦要在此特別澄清。在5月24日該次庭期之前,早就於5月11日先開過一次偵查庭,該次偵訊我準時前往臺南地方法院地檢署應訊,而李小姐則是去信向檢察署表示要5月24日纔有空。故5月11日該次庭期僅有我出席。在5月11日的偵察庭,檢察官即已進行偵訊,並非如其所言『完全不訊問我』。相關情節如上,特此說明。這是否有資訊不實的問題,我個人不做評論。但是很顯然李小姐在媒體上的發言,缺乏考證,也沒有進一步去了解過相關細節。對此我甚表遺憾。」

朱儁彥也說,自己有意要發道歉文,並向李小姐詢問有甚麼需要澄清的內容,發出訊息後卻已讀不回,李小姐反而說他,「有向她表示過歉意」,讓他感到非常錯愕,「另外,李小姐指稱我從未向其道歉乙節,亦簡化了溝通內容。在此特別說明。在5月11日開庭結束之後,我發了訊息給李小姐臉書,詢問若要道歉發文,有哪些內容她希望要澄清,要發佈在哪裡等等問題。但是訊息有人看,卻始終沒有回覆。我當然可以選擇就不管李小姐的想法,先發文再說,問題是這種道歉文,大概就沒有任何道歉的意義在。然後到了5月24日的庭期結束後,就成了李小姐口中『沒有向她表示過歉意』,老實說,這挺讓人錯愕的。」

朱儁彥最後也對李小姐提到的「端正網路風氣」做出迴應,「基本上,李小姐公開引用近乎完全錯誤的資訊公開散佈蔡英文仍領18%存款優惠炒地皮的抹黑訊息之後,回過頭來又提醒我們要『端正網路風氣』,實在饒富趣味,也許這就是課本上所謂的後現代吧。 成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中心朱儁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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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儁彥做出澄清。(圖/翻攝P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