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援交高中妹 運將判6個月
51歲謝姓計程車司機「吃嫩草」約15歲女高中生援交,被臺南地方法院判刑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片)
51歲謝姓計程車司機「吃嫩草」約15歲女高中生援交,事後被女方母親發現報警法辦。儘管謝男否認事先知道女生未成年,還推說因對方坐地起價提高性交易金額,兩人並沒有性行爲;但因女生曾拍下旅館房間及撕開保險套的照片,加上援交時又身穿學校制服,法官不採信重判謝男6月且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臺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劉怡孜表示,因謝男觸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男女性交罪,本刑爲7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法》規定不得易科罰金;但如果檢察官許可,還是有機會改服社會勞動。
據瞭解,這名女高中生家教甚嚴,但無法剋制想買東西的慾望,一個月可以買到上萬元,母親爲此曾帶她去看精神科,醫生認爲有憂鬱症狀。
去年12月底,謝男透過某交友軟體認識這名女生,雙方談妥以5000元性交易後,謝男即駕計程車搭載剛放學的女生前往汽車旅館援交。事後女生母親發現女兒關機不接電話且行蹤異常,又在女兒包包內找到旅館的梳子及鯊魚夾,進一步察看手機時,才得知女兒搞援交。
訊問時,謝男否認事先知道女生未成年,還推說因女高生坐地起價將援交金額從5000元提高到1萬5000元,他不接受,兩人也沒有性行爲。
不過法官發現,女生在交友軟體尋找援交對象時,都會主動表明自己15歲,讓對方自行決定要不要;當天女生身上也穿着學校制服,謝男不可能不知道對方未成年。
法官還認爲,如果因爲女生坐地起價提高援交價碼兩人沒有性行爲,謝男也不會事後又主動傳可以再約的曖昧訊息,加上又有保險套照片佐證,認定謝男所言不實依法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