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翻倍!汽車以舊換新,重大利好!

補貼標準翻倍,政策執行可溯及過往,新一輪汽車以舊換新細則正式發佈。

8月16日,商務部等7部門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顯示,對符合相關規定,報廢舊車併購買新車的個人消費者,補貼標準由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1萬元、購買燃油乘用車補7000元,分別提高至2萬元和1.5萬元。

補貼標準大幅提高

相比於4月份發佈的首輪實施細則,本次的汽車以舊換新細則有了較大變化。最直觀的變化是,這次的補貼標準有了大幅提升。

新一輪細則顯示,對符合商務部、財政部等7部門《關於印發〈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規定,個人消費者於2024年4月24日(含當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併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調整補貼標準,具體如下:

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併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併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

參加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爲同一個人消費者,其所報廢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應當按《若干措施》規定要求於2024年7月25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在補貼申請審覈期間,其所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補貼執行溯及過往

今年3月底,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印發了《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部署開展了3類換新,汽車、家電以舊換新和家裝廚衛“煥新”;4月底,商務部、財政部等7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印發〈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下稱《細則》),明確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標準和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新一輪的細則在執行上可以溯及過往,充分照顧到已經提交申請的消費者。

《細則》顯示,對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含完成補貼發放的申請),均按本通知明確的標準予以補貼。其中,對已按此前標準發放的補貼申請,各地按本通知明確的標準補齊差額。

也就是說,如果消費者是在今年4月24日到明年1月10日這段時間提交補貼申請的,都會按照調整後的補貼標準來執行。

縮短資金髮放時間

另外,本次細則還將置換更新也納入補貼範圍。國家發展改革委安排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用於支持地方提升消費品以舊換新能力,推動汽車報廢更新和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

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按照總體9:1的原則實行央地共擔,並分地區確定具體分擔比例。其中,對東部省份按8.5:1.5比例分擔,對中部省份按9:1比例分擔,對西部省份按9.5:0.5比例分擔。地方分擔的部分,由各省級財政根據中央資金分配情況按比例安排。

針對之前不少車主反映補貼發放時間過長的問題,這次新政策也進行了壓縮,將通過優化補貼申請審覈和資金撥付監管流程,來縮短資金髮放時間,努力讓消費者儘快拿到補貼。

本次細則指出,各地要一視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註冊地企業參與汽車以舊換新。各地要加快制定汽車置換更新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補貼標準、補貼條件和實施方式,細化操作流程,壓實各方責任。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完善汽車置換更新信息系統,加強跨部門信息共享和核查比對,協同高效開展審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