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修法 臺經院張建一:沒有解決問題反造成很多不合理

▲臺經院院長張建一。(圖/臺經院提供)

文/中央社

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臺經院院長張建一今天表示,財劃法倉促修法,未考慮地方實際需求以及具有外部利益的政策執行情況,僅管過去財劃法有些不合理地方,修正過後的法案沒有真正解決問題,反而造成很多不合理,縣市不公平。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主計總處指出,包括國防經費、撥補勞保基金、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及興辦社宅專案計劃、少子女化對策、治安維護相關經費、健保財務協助方案等計劃都會受到影響。

臺經院今天舉行景氣動向記者會,媒體關注財劃法修法影響,張建一認爲,財劃法很久沒有修正,確實存在不合理之處,然而,修正過後的法案沒有真正解決問題。

張建一表示,財劃法修正應考慮兩大原則,一是地方基本需求,二是具有外部利益的國家政策。

張建一舉例,中央政府現在有10顆糖,要分配給10個縣市,不是一縣市一顆糖就好,有的小朋友現在不想吃糖,有的小朋友想吃兩顆糖,這種分配方式缺乏效率。

張建一說明,有些縣市基本建設不需要那麼多,但因爲指標偏誤,拿到更多錢,地方政府爲了消化預算,可能不合理使用,蓋些蚊子館;如有些地方沒什麼大學,學費補貼就會無處可用。

正如經濟部長郭智輝所言,一條河不只流經單一縣市,可能流過整個中部,過去經濟部水利署可以透過中央救災力量,跨部會整合資源,但若未來有縣市向中央求助,中央已經沒有預算支援。

張建一強調,外部利益比較大的政策應該要由中央來做,再以輝達來臺設研發中心爲例,這也是中央補助,現在中央預算遭大砍,補助能量受限,對國家、相關產業都有影響。

「過去財劃法不合理,現在修法反而造成很多不合理,縣市不公平」,張建一直言,很多事情應該由中央統一處理,未來恐因中央預算不足,造成國家運作、地方政府運作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