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正元妻聲請發還扣押財產 高院駁回確定

蔡正元(本報系資料照)

前立委蔡正元被控在擔任中影董事長時侵佔中影減資款,檢方將他與妻子洪菱霙列爲背信罪被告,並查扣洪女存款及不動產共7535萬多元,洪女向臺北地院聲請發還扣押物遭駁回後,向高院提起抗告,高院認爲扣押有必要性、駁回抗告確定。

臺北地檢署今年7月17日搜索蔡正元住處等地,訊後聲請羈押蔡正元獲准,蔡妻洪菱霙也被列爲背信罪被告,以新臺幣300萬元交保,蔡正元則在11月14日以1000萬元獲得交保停押,目前全案仍由北檢偵辦中。

由於北檢認爲洪菱霙獲有犯罪所得達7535萬130元,爲確保日後得以順利沒收,查扣她名下存款與不動產等財產,她不服向臺北地院聲請發還扣押物但遭駁回,她因而向高院提抗告。

高院認爲,北院以洪菱霙犯嫌重大,准許北檢在7535萬130元範圍內,扣押其存款及不動產等財產,合乎比例原則,經調查洪菱霙財產狀況,也無過度扣押而侵害財產權的情事,駁回洪菱霙抗告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