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立委被控接受陸資!馬治薇斥政治撲殺:朋友住大陸就要背原罪
▲前桃園立委候選人馬治薇今天下午在地院開庭,法官於訂8/7下午宣判,圖爲去年在市選委會號次抽籤資料照。(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前桃園市立委候選人馬治薇涉受陸資助資逾百萬元臺幣案,遭檢方依違反國安法、反滲透法、個資法起訴,桃園地院日前以10萬元諭知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8月;馬治薇今(26)日下午出庭,法官針對檢方3項罪嫌起訴,訊問馬是否認罪,馬仍強調自己清白,更指遭檢方起訴是對人格污辱、政治撲殺,全案8月7日下午4時30分宣判。
桃園地檢指於今年1月間指揮桃園市調處約談前第一選區立委候選人馬治薇,針對接受陸資逾百萬臺幣參選,檢方依涉犯國安法、反滲透法與個資法起訴,並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8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00萬元,馬治薇經羈押逾5個月於6月中旬被法院諭知10萬元交保,但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8月。
桃園地院今天下午爲針對馬治薇案進行言詞辯論庭,法官訊問對於馬收受大陸赴對岸接受逾百萬資金贊助參選,頻以「無功不受祿」提出質疑;馬治薇則以朋友身分單純贊助,辯護人亦提出,檢方根本未提出被告友人身分等具體證據,至於檢方提出「中央各機關國會聯絡名冊」,經行政院函文解釋非屬於公務機密文書,相關名冊在立法院包括民代、助理等都有,也未造成當事人實際損害,被告並未違反國安法、反滲透法與個資法。
法官最後詢問馬治薇對起訴有何陳述意見,馬治薇認爲,幾個月前還只是個默默打拚、以素人之姿首次參與立委選舉的平凡小女生,在藍綠夾擊下竟突然遭檢方收押,選舉未能走到最後,但開票仍獲20600票,要感謝不離不棄的家人與親友,更感謝20600位選民。
馬治薇強調,參選決定非常倉促,本來就沒有任何基礎,僅有一片赤誠之心,與地方鄉親聯結,和各個仕紳交朋友,不論是誰,只要願意幫忙都照單全收,身爲立委候選人,必須彎腰到處拜託,沒有資格挑選資源,對於任何一位提供協助朋友都非常感謝;對於檢方指控自己爲中共介選,甚至出賣國家機密表達嚴正抗議,不僅是對其人格極度污辱,也是對於現今政治氛圍撲殺,臺灣是一個民主自由國家,我只看見政治問題用法律解決的黑暗,這樣的政治迫害只對付一般巿民身分如我,或是選後的政治清算,所謂的公平、公正何在?我的民間友人,在選前2年早已認識的朋友,難道只因是居住於中國大陸的大陸人就揹負原罪,根本是網軍操作輿論帶風向的手法,以定我莫須有的罪。不後悔參選決定,只遺憾未能走完全程,我清白拒不認罪,仍期許世道有公理、政治要清明、做人要良善,相信法官能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還我清白。
法官聽完馬治薇陳述意見後,當庭宣佈本案訂於8月7日下午4時30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