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參選新北立委…楊智淵被大陸批准逮捕 涉嫌分裂國家罪
大陸最高檢控楊智淵涉嫌分裂國家罪被批准逮捕。(大陸央視)
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25日發佈消息,去年8月由拘傳轉爲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臺灣居民楊智淵涉嫌分裂國家罪一案,由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偵查終結,移送溫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溫州市檢察院以涉嫌分裂國家罪對楊智淵批准逮捕。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大陸央視去年8月10日報導,楊智淵長期受臺獨思想毒害。2006年,楊就讀中學期間即開始從事臺獨分裂活動。2008年,楊在野草莓學運中表現活躍,被臺灣民進黨選中重點培植,任命爲民進黨臺中市黨部青年會會長,成爲臺獨勢力重要成員。2011年,楊參與組建臺灣民族黨,積極策畫實施一系列臺獨分裂活動,推動「公投建國」。2019年,楊出任該黨副主席代理主席黨務後,變本加厲,高調推行「急獨」路線,大肆鼓譟臺獨立場。同年,楊應陳水扁邀請,代表一邊一國行動黨參選新北市永和區立法委員,並在選舉中大肆宣揚「謀獨拒統」,極力煽動兩岸對立。香港「修例風波」期間,楊高調串聯分裂勢力爲港獨站臺,鼓動「多獨合流」,公然挑釁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根據大陸國家相關法律規定開展偵查。
大陸央視更早之前報導,8月3日,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長期從事臺獨分裂活動,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楊智淵實施刑事拘傳審查。
楊智淵,男,1990年1月21日出生,臺灣省臺中人。楊智淵長期鼓吹臺獨理念,夥同他人成立臺獨非法組織臺灣民族黨,以「推動臺灣成爲主權獨立國家並加入聯合國」爲目標,大肆鼓譟「公投建國」,高調推行「急獨」路線,策畫實施臺獨分裂活動,涉嫌分裂國家犯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犯罪。
臺灣民衆楊智淵8月3日遭溫州市國安局指控從事「臺獨」分裂活動,涉嫌分裂國家犯罪、煽動分裂國家犯罪。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去年8月14日在例行記者會中證實,該案依法展開偵查,辦案部門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各項合法權利。
朱鳳蓮表示,大陸追究臺獨頑固分子的刑事責任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凡是以身試法的臺獨頑固分子,將採取刑事懲處措施,依法嚴懲不貸,依法終身追責。
至於楊智淵案當時的調查進度,朱鳳蓮表示,去年8月3日,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長期從事臺獨分裂活動,涉嫌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的楊智淵實施刑事拘傳審查。8月4日辦案部門依法對其變更刑事強制措施,由拘傳轉爲指定居所監視居住。8月5日已依法通知他的家屬。
去年8月26日大陸央視專門製作一期節目,邀請大陸兩名法律學者,解讀溫州市國家安全機關行使司法管轄權的法律依據、楊智淵將面臨的法律後果、臺獨分子在境外進行臺獨分裂活動,大陸如何實施管轄等議題。這也是楊智淵案曝光以來,大陸官媒首次系統性的論述。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劉仁文表示,楊智淵在臺灣主打要搞臺獨,可以說是臺獨頑固分子,要把臺灣從祖國分裂出去。他一系列的行爲,確實在臺獨問題上表現的非常頑固,而且組黨、「公投建國」等一些行爲也是非常激烈。所以按說性質非常嚴重,他的行爲完全構成刑法中的「分裂國家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罪」。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霍政欣表示,中國的憲法明確規定,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領土的一部分,維護祖國的統一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職責。同時反分裂國家法和國家安全法也都明確規定,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履行法律義務或者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