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肢不能獨立火化民衆抱憾終生 議員嘆「人不如狗」
臺中殘肢不能獨立火化,讓不甚受傷的民衆抱憾終生,議員陳文政要求市府檢討。(張亦惠攝)
民衆若因車禍、意外需截肢或有殘肢,有人會想獨立火化,未來過世後將骨灰放在一起,臺中市議員陳文政表示,在臺中若有民衆有殘肢,已有醫療證明不能獨立火化,只能交給殯葬業者集中處理,比狗、貓等毛小孩辦後事還不如,要求市府檢討。民政局長吳世瑋迴應,要跟相關單位再研議。
臺中市議會今天民政委員會業務質詢,市議員陳文政要求臺中市火化場規定進行檢討。陳文政說,臺中市立兩處火化場,現行僅規定遺體、流產、死胎可以火化,檢附醫療證明的殘肢卻不能火化,相當不近人情。
陳文政表示,臺灣民間講究身後事應該要「完整」,若不幸因傷、因病截肢,也希望未來能放在一起,接獲民衆反映,因傷截肢後醫院表示病人可自行帶回、或委託合法業者處理,但患者考量若自行帶回,臺中沒有殘肢獨立火化服務,最後只能忍痛交給業者統一處理。
陳文政指出,攤開全國各殯儀館規定,目前僅有高雄殯儀館提供殘肢火化服務,醫療截肢屬於極端狀況,案件數應該不多,就算臺中提供殘肢火化服務,也不至於排擠到現行火化業務。呼籲民政局因檢視相關規定,不要讓臺中不幸受傷截肢的市民抱憾終身。
民政局長吳世瑋迴應,根據現行規定,大體火化要有死亡證明書,殘肢獨立火化部分要再跟衛生局、司法機關研究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