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農藥超標 福食解禁後違規首例
衛福部食藥署19日公佈,一批來自日本櫪木縣的草莓未殘留輻射量,但農藥超標,已全數退運或銷燬,未流入市面。(衛福部食藥署提供)
我國自2月21日開放日本福島五縣農產進口後,昨天首次驗出不合格產品。衛福部食藥署昨公佈,一批由強農實業有限公司自壢木縣引進的草莓,遭驗出農藥氟尼胺0.15ppm超標。這是近半年來第37批不合格的日本草莓,依規定,全數退運或銷燬,不會流入市面。
日本草莓頻被驗出農藥超標,食藥署已要求日方在5月6日前提出具體說明,但至昨日均未收到迴文。
食藥署昨天公佈邊境檢驗不符規定的最新名單,來自壢木縣的草莓名列其中。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林旭陽說,福島五縣食品開放進口後,均須逐批查驗,並進行輻射檢驗,目前共19批產品分別來自茨城、羣馬、壢木,輻射檢驗都合格,唯獨草莓沒過農藥這一關,驗出的農藥超標草莓共88公斤,根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農藥氟尼胺定量極限爲0.01ppm,但該批草莓氟尼胺0.15ppm已超標。
林旭陽指出,最近半年來我國共引進1064批日本草莓,其中37批被檢出農藥殘留超標,不過最近違規比例下降,顯然業者之間有做管控。
但日方一直未迴文,提出具體說明,是否想拖過草莓季?林旭陽表示,將持續與日方進行溝通。
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表示,氟尼胺相較臺灣使用在草莓的農藥,毒性來得低,但臺灣因氣候條件與日本不同,因而未許可使用在草莓上。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檢驗長凌永健指出,氟尼胺在國內有許可使用在其他作物上,但因國內草莓使用該項農藥的需求量不高,因此未申請,標準纔會設爲檢測極限值的0.01ppm,建議進口商可以爲草莓申請氟尼胺的許可,也可使我國農藥使用與國際接軌。
凌永健說,食藥署僅對日本草莓祭出逐批檢驗,超標後則銷燬或退運,也應思考對違規次數過多的進口商,採取限制進口等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