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日本草莓 食藥署改口會評估

食藥署22日公佈,日本進口草莓又有9批遭檢出農藥超標,全數在邊境攔截,未流入市面。(衛福部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昨天公佈最新邊境檢驗不符合食品資訊,赫然發現有9批日本草莓農藥超標,近半年累積26批不合格。不過食藥署對日本草莓的檢驗態度竟一日二變,上午才指牽涉層級太高,僅能用逐批查驗替代,遭外界質疑遇日本就轉彎,晚間就改口,稱已請日方於5月6日前提出違規說明與改善措施,若屆期未回函或仍無法改善,就會評估暫停受理日本草莓。

食藥署昨公佈農藥超標的日本草莓共9批、828.62公斤,分別來自岐阜、熊本、佐賀、德島、福岡、長崎,進口商包含商田實業有限公司、一吉水果有限公司、上佳水果有限公司,以及千和水果有限公司。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陳慶裕上午受訪時表示,最近半年來日本的草莓共檢驗174批,加上昨公佈的已有26批不合格,由於近期日本草莓抽查不合格件數過高,因此2月21日起已要求對日本草莓進行逐批查驗,時間暫定至8月爲止,後續將視檢驗情形做適當調整。

至於日本草莓如持續違規,將來是否會採取更進一步的措施如停止進口?陳慶裕說,這部分需與日方進一步溝通,且非他所能決定,也因爲牽涉層級太高,暫時還只能以逐批查驗替代。不過,食藥署對日本毒草莓態度軟弱,也引來輿論強烈抨擊。

晚間食藥署再度澄清,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蕭惠文表示,我國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第25條即規定,自核發查驗不符合通知書之日起6個月內,只要檢驗不符合規定達3批,食藥署得要求輸出國限期提供書面資料,說明違規原因與改善預防措施。

蕭惠文說,關於日本草莓違規情事頻傳,食藥署近日也已發函日臺交流協會,請對方提出說明與改善方案,應於5月6日以書面方式繳回,若屆期未回函或仍無法改善農藥超標之事實,就會評估暫停受理日本草莓的查驗措施。

至於食藥署官員上午聲稱日本草莓「涉層級太高,不停止進口」乙事,食藥署強調,是因該同仁表述有關暫停受理相關措施,非該同仁所主掌業務範圍,故不方便迴應,相關說法造成誤解,爾後將強化溝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