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辦柯文哲涉貪「證據不嫌多」 京華城案林洲民3度到案作證
臺北市前都發局長林洲民多次爲「京華城案」作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偵辦民衆黨主席、前臺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圖利案,今天3度傳喚臺北市政府前都發局長林洲民作證「保底」;林洲民的證詞明顯不利於柯,依刑事訴訟「證據不嫌多」準則,檢方正補強林的供述,以利未來對柯論告貪污。
此外,專案小組下午2時30分也將第4度提訊在押的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出庭,繼續查證應女向承辦京華城相關陳情案、召集「便當會」以及她對臺北政府公務員施壓過程,同時釐清應曉薇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索賄4740萬元有無衍生其他敏感金流。
據瞭解,林洲民曾經公開表示擔任柯市府的都發局長期間,監察院在2016年糾正臺北市府京華城容積率案時,他曾在市府晨會中口頭報告,並以文字簽署備忘錄上呈市長室給柯文哲知悉。
據瞭解,林洲民不止一次作證陳稱,有向柯文哲提出諍言表示如果市府准予京華城容積率上修,可能有貪污圖利罪的刑事責任。
事實上,林洲民本月3日在柯文哲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前,先由廉政署以證人身分約談,本月12日檢察官又傳喚林在臺北地檢署「新三辦」詢問室作證,檢方今天第3度傳喚林,應與問訊並鞏固柯文哲涉嫌圖利威京集團的的法定要件有關,林目前訊問中。
涉「京華城案」收賄羈押禁見的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