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30分鐘,錢就飛了」他帶20萬港幣出境遭攔 2友急奔救不回

桃園國際機場海關26日查獲莊姓旅客攜帶20萬元港幣出境,因未依規定申報,安檢人員依法沒入超過1萬美元部分,其餘發還,莊姓旅客要提訴願自力救濟。(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陳凱力/桃園報導

桃園國際機場海關航警人員26日查獲莊姓旅客攜帶20萬港幣出境,事前未依規定完成申報,依規定必須沒入超過1萬美元以外的港幣,莊姓旅客認爲無法接受,將提訴願自力救濟;關務臺北課長鍾治明27日指出,莊姓旅客被出境安檢人員查獲,海關發還等值1萬元美金港幣歸還旅客,其餘均依規定沒入,對於旅客將提訴願,海關會尊重旅客行政救濟程序權益

莊姓旅客聲稱,26日與陳姓男子、林姓男子2名友人新竹一同前往桃園國際機場搭機澳門洽公,3人分別駕駛2輛車到桃園第二航廈,他一人代爲保管3人到澳門所需花用20萬港幣,他先到航廈,陳、林2人在停車場停車,他因肚子餓先行入關吃東西,但過海關時卻被航警人員攔撿抽查,身上20萬港幣也被查扣。

莊男說,他被海關人員扣住後立即連絡在停車場的陳、林2人,2人在電話中向海關說明,20萬港幣是3人共同攜帶現金,平均每人是6萬6千元,符合1人不得攜帶超過7萬9千元港幣規定,但海關人員不採信,陳、林2人半小時內趕到解釋,海關人員仍堅持查扣,最後只退還他1人的最高攜帶限額7萬9千元港幣,莊男直說「差30分鐘,錢就飛了」,認爲海關處置太過離譜回國一定會提起訴願。

莊姓旅客因3人未同時通關,未依規定完成申報外幣,超過部分將遭沒入,以港幣20萬元等於臺幣約78萬餘元,換成美金約2萬5千餘元,扣除可攜帶1萬美元,剩餘1萬5千餘美金等值港幣將遭沒入。

▲桃園國際機場關務署臺北關課長鍾治明27日上午受訪說明原委。(圖/記者沈繼昌攝)

關務署臺北關課長鍾治明指出,全案由出境安檢單位查獲後,交由海關處理,未依規定完成申報外幣,除規定內等值1萬美元港幣歸還莊姓旅客外,其餘均遭沒入。依照「入出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若旅客攜帶超過1萬元美金或等值外幣、新臺幣10萬元、人民幣2萬元應主動申報,至於旅客表示將提訴願救濟,海關會尊重旅客行政救濟程序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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