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告工會求償每日3400萬 21日起算!參考尼莎颱風損失

長榮航空委任律師臺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求償告訴。(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楊佩琪、劉昌鬆/臺北報導

長榮空服員大罷工進入第二天,長航空對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等(桃空職工)提起「非法霸工損害賠償民事官司。長榮派出律師,赴臺北地方法院對提告,律師表示,自21日起一天3400萬元起算,逐日增加,此金額爲參考尼莎颱風期間,全面停飛狀態一天損失營業收入。

委任律師表示,是否依勞方提出增設「勞工董事」,是股東會的職權,不是公司單方面可以決定。況且這樣的訴求,先前從來沒有聽到公會有提出,直到調解後期纔出現,這已經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3條,使得雙方無法事先達成共識,當然無法進行有效協商

而「勞工董事」的訴求,並非調解事項的勞資爭議,也就是與勞動條件例如工時薪資等訴求,基本上是無關的,並非公司單方面可以處理的,因此認定此次罷工爲違法行爲,依法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至於3400萬元求償金怎麼來的,律師表示,是以公司一天的營業收入做爲請求基礎,主要以尼莎風災期間 全面停飛時產生的損失數字進行請求。但到底一共要請求多少金額,視天數計算,也因爲此次與尼莎颱風「全面停飛」的狀況不同,此次並未全面停飛,因此實際最終求償金額可能會稍低。

另長榮也發出聲明強調,目前的罷工活動已經嚴重影響長榮航空園區車輛進出、超過1000名員工無法正常上下班,衝突也因此發生。長榮航空是純民營的航空公司,董事的選任是股東會權限,非公司與工會得協商事項,但此次桃空職工卻以設置勞工董事當作罷工訴求之一,並進而發動罷工,明顯有違法罷工之事實,因此爲捍衛13萬名股東及上萬名員工權益,進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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