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離譜!洞房夜老公就上網約砲 連劈7女不歸惹法官怒了

超離譜!洞房夜老公就上網約砲,連劈7女不歸,惹法官怒了判賠百萬。(達志影像)

好大膽,洞房夜就約砲。一名趙姓與老公交往多年後結婚,結婚當晚洞房夜,竟發現老公在網路上約砲陌生女子後隔天就失聯,事後都鮮少聯繫。趙女事後搜尋臉書,發現老公竟然與前女友複合且大方同居,並宣稱要結婚。不僅於此,又發現還有另一前女友宣稱和老公發生性關係,趙女一怒下告上法院求償,法官查出男方至少與七名女子「約炮」,痛批賴男「於婚姻狀況下,仍於交友軟體上四處約砲」,判賠趙女一百萬元,薛女與「前女友」各賠償三萬元。

根據判決書,趙女向法官控訴,她與丈夫民國110年2月才登記結婚,結婚當晚,就發現老公在交友app深夜約陌生女子見面,且各大交友app全有老公身影,並發現從兩人交往到結婚當日,一直不間斷劈腿多名女性,但她認爲這都是過去發生的事,爲維繫婚姻只好選擇隱忍。

未料豈料,結婚隔天,老公竟然離家不歸,處於半失聯失蹤狀態,還封鎖她所有聯絡方式、Facebook、instagram通訊軟體等,僅用LINE偶爾迴應及手機簡訊可以通聯,趙女多次要求老公履行同居義務,但對方仍置之不理。

直到6月份,趙女在老公前女友口中得知,兩人竟然早在108年5月便已複合,最後一次發生性關係是在110年4月中,也就是她與老公婚後2個月時,於是透過Facebook查詢功能找尋老公行蹤,發現老公的前女友貼文標註恩愛放閃,還大方表示2人搬新家,要過真正的2人世界,留言全是女方親友對2人祝福,照片中的桌子上放着老公手錶、香菸、錢包、拖鞋、保健食品等私人物品,前女友生日當天發的貼文也有放老公照片,並稱其爲親愛的。

110年7月2日晚間,趙女通過LINE傳訊給女方妹妹,但對方竟然叫老公姊夫,前女友也親自證實2人在交往,且有結婚打算。

趙女更發現,老公在交友軟體上與多名女子有露骨對話、互傳不雅個人性器官照片,讓她身心飽受打擊,請求老公賠償100萬元,兩名前女友賠償70萬與30萬元。

男方辯稱,他結婚當日已與老婆分手,事後向法院訴請離婚無效,也矢口否認並和兩名前女友發生關係,而兩名前女友也否認沒有和男方搞曖昧,甚至不知道男方已婚。

法官檢視手機通訊軟體及社羣PO文,發現男方確實與至少七名身分不詳女子有鹹溼對話,認定男方於婚姻中仍四處「約砲」,應賠償趙女一百萬元。同居前女友因與男方有逾矩男女交往,判決賠償三萬元,另一名女友則因爲不知男方已婚,也應賠償三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