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結帳遇插隊怒嗆「9個字」 臺北男罰1萬怨:那是口頭禪
白姓男子今年3月7日傍晚5時許前往某知名連鎖超市購物,結帳時認爲陳姓男子插隊,氣得大聲理論,並罵出「混蛋王八蛋強詞奪理」9個字,因此挨告妨害名譽,日前被臺北地院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白男認爲陳男插隊結帳,脫口9個字卻害慘自己。(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白男在判決書中主張,事發當天他的確有在超市內罵陳男「王八蛋」,但沒有任何侮辱的犯行,「因爲他插隊,我爲了公共利益出聲提醒、制止,他卻對我大聲咆哮,我才說出『混蛋王八蛋強詞奪理』,這是針對插隊這件事而非個人,況且王八蛋是我用來表達憤怒的口頭禪,應該受到言論自由保障。」
而白男的妻子接受警方偵訊時,說出來的供詞也與超市內監視器拍到的畫面一致。臺北地院法官認爲,綜合證人證詞、監視器畫面等證據,加上白男已經自行坦承有說過王八蛋這句話,可見陳男控訴的內容應爲真實。
法官接着指出,超市屬於公共場所,罵人「王八蛋」也會讓對方在精神上或心理上感到難堪,客觀上足以貶損他人的人格尊嚴,確實屬於公然侮辱行爲,況且事發時間點是在雙方發生口角之後,可見這應該是具有針對性、情緒反應的辱罵言詞,最終不採信白男的說詞,並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