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交警罵羣衆“傻不拉幾”揚言“你隨便去告”被曝光,網友衆怒
“道路千萬條,安全駕駛第一條”,我們會經常看到這樣的路邊或者標語。
但,有時候也會因爲交通事故,讓我們看到執法者的廬山真面目。
交警口出狂言,侮辱羣衆
“知道吧,傻不拉幾”!!!
你敢想象,這麼刺耳的聲音,這麼侮辱性的言語是出自我們的人民警察(交警)的口中嗎?
事件簡語
“爲什麼要拘留呢”!!!
近日,在潮州市金石鎮發生了一起“看似”平常的交通事故。
但卻又因爲該起交通事故,引發了一場官與民對立的人身攻擊,引發媒體的關注和網友的熱議。
事件起因
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車的逐漸稠密,交通事故也是頻發。
近日,在潮汕金石鎮,發生了一起看似平常的交通事故,實則駕駛員卻暗藏玄機。
據視頻還原,事情是這樣的:大致是兩輛車在路上發生了交通事故,其中一輛車的駕駛員是無證駕駛。
隨後,車主進行了報警,我們的交通同志也趕到了現場,進行事故的處理與責任認定。
原本一切都在正常的有序進行中,隨着車主的一句發問,打破了這原有的平衡。
車主的詢問
車主詢問道:“就是說這種這個交通事故,對方無證駕駛應該會被拘留吧”。
交警的回答與反問
“爲什麼要拘留呢”?
“無證駕駛必須要拘留嗎”?
交警同志的兩句簡短的回答,看似是在回答車主的詢問。
但是反問的語句更是直接弄懵了詢問的車主,同時也也讓在場的吃瓜羣衆也驚歎不已。
車主的質疑
車主繼續質疑:“無證駕駛不用拘留嗎”,“那肯定要拘留啊”。
在車主的潛意識中,無形中就有了這麼一個概念,“無證駕駛一定要被拘留的”。
同時繼續質疑到:“那照你這麼說,我無證駕駛沒有被你們(交警)發現,就可以免除相應責任唄?”
交警的反擊
雙方就這樣,雙方形成了你一言我一語的質疑與對答局面。
突然,畫風一轉,雙方之間的交流不再那麼平靜,或者說話語間帶着些不耐煩的語氣。
隨後,交警回答道:“你去查一下法律吧”,“我全程都在錄音錄像”。
緊接着,交警不耐煩的呵斥道:
“你去查一下法律”
“不懂可以自己去學”
“但我不是老師”
簡短的幾句話,把詢問的車主給嗆的不知所以然了。
交警二次反擊
或許是因爲剛纔車主的連續質疑,讓現場的交警有些不滿,不耐煩的說到:
“知道吧,我不用你的質疑”
“我接受你的監督”
“但是我不需要接受你的質疑”
或許是因爲車主的持續質疑,干擾到了交警的現場辦案,纔會遭受交警的嚴厲呵斥。
同時,通過視頻中的畫面,可以看到此時的交警是警容已不復存在,帽子已不知去向,風紀扣也是大門敞開。
交警三次反擊
事情到此爲止的話,或許我們會認爲交警的苛刻,對羣衆缺乏耐心。
但是接下來的話,更是驚雷,驚掉在場吃瓜羣衆的下巴,同時也會斷送該辦案人員的大好前程。
“傻不拉幾的,這是我說的話”,
“你隨便,你去告我”
“知道吧,傻不拉幾”
短短的幾分鐘,交警經歷了由開始的解答、反質疑、心態失衡、人格侮辱大致這4個過程。
甚至放出豪言“你去告我吧”,或許這樣的做法會直接葬送自己的職業前程。
無證駕駛究竟該不該被拘留
“無證駕駛”究竟該不該被拘留呢,是必須的還是酌情再定呢?
帶着這個疑問,我們重新查找了一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法條規定。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九十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通過法條我們可以清楚的瞭解到:
1、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這三種情況都是違法行爲。
2、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也是對上述違法行爲的明確規定。
3、談到“拘留”環節的時候,我們注意到“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法條中的規定是“可以”,而不是“必須”。
言外之意,拘留不是必須的,造成上述三種違法行爲,罰款是一定的,拘留卻非必須。
這也難怪交警在回答車主的質疑時,反問到“爲什麼要拘留呢,無證駕駛必須要拘留嗎”。
交警的做法欠妥之處
由一起交通事故引發了一系列的問題,同時也讓網友對交警的執法感到不滿。
紛紛就交警執法存在的問題,列舉了一籮筐:
1、警容不整
2、佩戴執法記錄儀不規範,遮擋警號,
3、執法語言不規範,執法不普法
網友鳴不平
都說執法要有溫度,要有態度,但是返觀該交警,網友們紛紛表達了不滿。
“一個小交警說話這麼囂張”
“素質有待提高,交通警察也是服務於人民的,無論如何也不應該言語侮辱當事人”。
還有網友直言,拋開現場情況,就交警執法態度問題進行了抨擊。
“拒不拘留另說,你一個執法人員,可以這麼侮辱人麼?直接找他領導投訴”。
還有網友認爲:
“在交警年前,態度好點,會省很多事”
“這種應該撤職纔對啊,這種人還能當交警”
或許只有經歷過的網友纔會深有體會:
“確實不一定拘留,但是交警態度有問題”
“作爲執法人員,辱罵他人,是否違法亂紀”
更糟糕的還在後面
據當地的網友稱:“這是潮州市金石鎮,視頻拍攝者當晚被警察請去喝茶了”
看到這樣的事情結果,只想問一句:“驚不驚喜,刺不刺激”。
看來“民不告官,民不與官鬥”這句話說的是多麼的正確且有內涵。
或許“無證駕駛”不一定會被拘留這一判罰結果沒有問題,但是交警的執法態度卻是一定有問題的。
因爲一起交通事故,“無證駕駛”該不該被拘留的問題,丟了自己的職業前程,確實是不值的。
同時,也讓我們看到了一線執法者的不足和存在的問題,執法有溫度,執法有態度不應該成爲一句空話。
不知諸位看官如何看到這起“無證駕駛”該不該被拘留的問題,歡迎留言評論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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